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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关于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2018-08-14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8-060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效益,
合理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
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存款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 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75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向
社会公开发行了 1,0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
行总额 1,040,000,000.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000,000.00元,坐扣承销保荐费等(含认

购期间的资金利息收入)12,963,498.53元后,募集资金额为1,027,036,501.47元。该募集资

金已于2017年11月14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7]455号《验证报告》。上述到账的

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74,000.00元后,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962,501.47元。


                                         1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1日出具的《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368号),截至2017年11月13

日,公司已在“年产5500KM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以

下简称“精密管材项目”)中投入25,545,664.17元自筹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独立董事已

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出具

了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

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绿色专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户内。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

                                                              84.60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3050164350009001899
               公司湖州分行                                           纳入监管的定期存款账户和
                                                          15,000.00
  公司                                                                通知存款账户
                                                             214.21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9100101040034212
                                                                      纳入监管的定期存款账户和
           公司湖州绿色专营支行                           11,300.00
                                                                      通知存款账户


                                                2
                                                          183.25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4073638101
                                                                   纳入监管的定期存款账户和
                湖州市分行                             10,800.00
                                                                   通知存款账户
合   计                                                37,582.06


注: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7,582.0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90.2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及纳入监管的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37,582.0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购买的理

财产品余额为30,000.00万元。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公司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1、产品种类: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2、使用额度及期限: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存款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3、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存
款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4、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或提前支取、通知存款通知后将本金及全部利息及时
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保荐机构。
     5、公司不会对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6、公司上述定期存款、通知存款账户不会直接支取现金,也不会向《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现金,上述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
理存款业务,该存款期限较短且具有良好的流动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存款利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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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
意公司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审批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
募集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以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

    保荐机构对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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