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对上 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国兴、缪兰娟、郑万青 2018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