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关于调整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9-004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日常经营需要,与
湖州久立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将超
出 2018 年初披露的预计金额。因此,特对久立材料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
调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周志江、章
宇旭、李郑周、郑杰英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
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调整情况
承租、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调整前预计额 调整后预计额 调整前后变动额 上年发生额
易类别
辅助材料、加工费 久立材料 200.00 400.00 200.00 173.64
2、调整后,预计2018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久立材料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在
人民币410万元左右。
1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久立材料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5 万元;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
质企业控股);法人代表:李郑英;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广源路 666 号;主营业务:不
锈钢盘圆、钢丝、棒材、钢丝绳、钢钉的制造和销售;货物进出口。久立材料成立于
2003 年 10 月 2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5590223XL。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久立材料总资产 2,077.31 万元,净资产 504.15 万元,2018
年 1-9 月实现销售收入 1,465.23 万元,实现净利润 2.0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目前久立材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出资(万元) 持有比例(%)
李郑英 281.25 75.00
简旭明 93.75 25.00
合 计 375.00 100.00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久立材料法定代表人李郑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外甥,为公司董事
长李郑周先生的弟弟,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久立材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久立材料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
产经营所需。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
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系按市场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五、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调整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公司 2018 年不锈钢管产销量均有提升,因此向关联
方采购生产相关的辅料也随之增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
2
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
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
联董事应当依法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对公
司有积极的影响。本次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
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双方依
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3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