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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01-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或“公
  司”)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调整后预计    调整前后变动
                    关联人        调整前预计额                                  上年发生额
   易类别                                            额            额

                 湖州久立不锈
辅助材料、加工   钢材料有限公
                                        200.00        400.00         200.00         173.64
      费         司(以下简称
                 “久立材料”)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5 万元;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
  私营性质企业控股);法人代表:李郑英;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广源路 666 号;
  主营业务:不锈钢盘圆、钢丝、棒材、钢丝绳、钢钉的制造和销售;货物进出口。
  久立材料成立于 2003 年 10 月 2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5590223XL。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久立材料法定代表人李郑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的外甥,为公
  司董事长李郑周先生的弟弟,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久立材料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久立材料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本次调整关联交易
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久立材料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系按市场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经双方
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四、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调整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公司 2018 年不锈钢管产销量均有提升,因此
向关联方采购生产相关的辅料也随之增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
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
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
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批程序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合理、定价公允、履
行的程序完备,对公司有积极的影响。本次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涉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调整 2018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是
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2、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并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久立特材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楼   瑜               王 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