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郑万青)2019-03-19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在2018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在2018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的情况。2018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未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亲自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郑万青 11 1 10 0 0 否 1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
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1 2018 年 1 月 9 日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同意
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2 2018 年 4 月 21 日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六次会议 同意
见
关于变更《国信久立成长 1 号集合资产
同意
管理合同》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同意
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3 2018 年 6 月 12 日 同意
八次会议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 独立意见
4 2018 年 7 月 12 日
九次会议 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同意
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
同意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同意
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5 2018 年 8 月 11 日 同意
十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新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同意
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以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
同意
放部分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
6 2018 年 8 月 20 日 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 同意
十一次会议
式所支付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要素并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7 2018 年 9 月 4 日 同意
十二次会议 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8 2018 年 12 月 12 日 同意
十四次会议 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调整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9 2018 年 12 月 29 日 同意
十五次会议 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
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确保披露信息的公平性,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2018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4、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 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9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可行性建议。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郑万青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