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9-028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的要求,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 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 新列报报表项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及金额 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237,880,060.08 233,758,739.89 应收票据及应 785,657,751.75 749,514,232.17 应收账款 547,777,691.67 515,755,492.28 收账款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2,748,251.86 148,756,648.45 其他应收款 12,748,251.86 148,756,648.45 固定资产 1,630,038,820.33 1,377,361,242.35 固定资产 1,630,038,820.33 1,377,361,242.35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64,739,961.55 62,627,471.31 在建工程 64,739,961.55 62,627,471.31 工程物资 1 应付票据 91,400,000.00 91,4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 372,429,063.81 343,855,430.72 应付账款 281,029,063.81 252,455,430.72 付账款 应付利息 1,685,618.74 1,644,830.6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693,890.20 17,139,488.72 其他应付款 16,008,271.46 15,494,658.12 管理费用 124,862,403.52 103,635,985.61 管理费用 244,475,470.01 209,395,679.14 研发费用 119,613,066.49 105,759,693.53 收到其他与经营 收到其他与经 活动有关的现金 39,905,137.20 52,930,298.63 营活动有关的 51,445,137.20 62,710,298.63 [注] 现金 收到其他与投资 收到其他与投 活动有关的现金 67,200,255.20 66,884,700.57 资活动有关的 55,660,255.20 57,104,700.57 [注] 现金 [注]:将合并财务报表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1,540,000.00元和母公司财务 报表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9,780,0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第12号,公司自2018年1 月1日起执行。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 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的要求,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2 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