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关于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19-03-27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 3—4 页
关于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934 号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久立特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披露时使
用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久立特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久立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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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久立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
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如实反映了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
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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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州华特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度完成收购湖州华特不
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公司)70%股权,现将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 2016 年 2 月本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及本公司与冯永森签订的《股权转让与
增资扩股协议》,本公司以现金 5,400,931.00 元收购冯永森持有的华特公司 70%股权,同
时向华特公司增资 11,186,136.00 元。本公司自 2016 年 3 月起将华特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冯永森签订的《股权转让与增资扩股协议》,冯永森承诺:华特公司自产
产品业务收入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9,000.00 万元、9,900.00
万元、10,90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自产产品净利润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280.00 万元、450.00 万元,累计不低于 880.00 万元。
如华特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自产产品净利润累计未达到 880.00 万元,由冯永森以现
金方式或以其持有的华特公司股权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华特公司自产产品业务收入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分别为 5,318.24 万元、
11,225.69 万元、17,376.57 万元,累计为 33,920.5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自产产
品净利润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分别为-177.87 万元、446.81 万元、1,427.23
万元,累计为 1,696.17 万元。华特公司 2016 年度未完成承诺自产产品业务收入和扣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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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损益后的自产产品净利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已完成承诺自产产品业务收入和
净利润。2016-2018 年度已完成累计承诺自产产品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根据冯永森承诺补
偿条款,由于华特公司 2016-2018 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自产产品净利润已超
880.00 万元,冯永森不需以现金方式或以其持有华特公司股权进行补偿。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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