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郑万青)2020-03-31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在2019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9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公司在2019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的情况。2019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未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亲自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郑万青 16 4 12 0 0 否 1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
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海底脐带缆用管
1 2019 年 1 月 26 日 同意
十六次会议 项目追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 同意
2 2019 年 3 月 16 日 独立意见
十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拟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同意
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3 2019 年 4 月 4 日 同意
二十一次会议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战略投资购买上市公司股权的独
4 2019 年 6 月 10 日 同意
二十三次会议 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新增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5 2019 年 7 月 5 日 同意
二十四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
同意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 和独立意见
6 2019 年 8 月 24 日
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同意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新增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同意
计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7 2019 年 9 月 21 日 同意
二十七次会议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8 2019 年 11 月 23 日 同意
二十九次会议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9 2019 年 12 月 28 日 同意
三十次会议 现金管理的议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
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本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
2
促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确保披露信息的公平性,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2019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4、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20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可行性建议。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郑万青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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