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 3 月 28 日,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
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
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62,455,902.43 应收票据 388,828,673.33
1
应收账款 573,627,229.10
应付票据 3,0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77,391,541.38
应付账款 274,391,541.38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要求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
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
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执行其他企业会计准则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的相应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
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执行。
四、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
第12号——债务重组》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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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成果,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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