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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5-12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0-035
债券代码:128019                  债券简称:久立转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间 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上 午 9:30-11:30 , 下 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
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久立特材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李郑周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1
8 人(代表股东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71,802,755 股,占公司总股
份数的 44.181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6 人(代

表股东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65,751,734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3.4622%。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 过 网 络 投 票参 加 本 次股 东 大 会的 股 东 2人 , 代 表有 表 决 权的 股 份 数
6,051,02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7190%。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9,932,496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1803%。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
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具体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 意 371,248,855 股 , 同 意 股 数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510%;
    反对 553,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9,378,5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34%;
    反对 553,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6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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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 定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
案》,表决结果:
    同 意 371,701,855 股 , 同 意 股 数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29%;

    反对 100,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9,831,596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41%;
    反对 100,9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9%;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黄忠兰、朱爽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 律意见 书》, 认为 公司本 次股东 大会 的召集 和召 开程序 符合《 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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