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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孙汉虹)2021-04-27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孙汉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系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自2020年11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任职
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独
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年度任职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每次召开的董事会,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
会。公司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现场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式参加董 席董事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孙汉虹     3          1        2        0       0         否         0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
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1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六届一次董
 1       2020.11.12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事会
                      六届二次董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2       2020.11.18                                                         同意
                        事会       资金的独立意见
                      六届三次董
 3       2020.11.24                关于提前赎回“久立转 2”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事会

       三、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
上下游行业状况,了解公司战略部署,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此外,本人还利
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
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情况,以自己的专业背景和阅历为公司的未来发
展和产业布局出谋划策,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保障各股东中小股东的
切实利益。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
定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在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的
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
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 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2021
                                          2
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可行性建议。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孙汉虹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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