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
特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
意见,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3号”《关于核准浙江久
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
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债1,0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40
亿元,扣除承销保荐费1,300.00万元以及加上利息收入3.65万元后,金额为
102,703.6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55号)。上述到位的
募集资金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307.40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102,396.25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
展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对“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的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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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投资金额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的
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年产 5500KM 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
1 57,425.00 38,000.00
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
2 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项目 33,480.00 33,000.00
3 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 39,998.00 24,000.00
合 计 130,903.00 95,000.00
上述募投项目主体设备及生产线均已投产并试运行。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度安排,
预计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三、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
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占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的 19.53%),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使用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期间公司实际使用了 2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 6 月 5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
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
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的 29.30%),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使用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期间公司实际使用了 3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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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部分闲置可转
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的 29.30%),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期间公司实际使用了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9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
民币 3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29.30%)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期间公司实际使用了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
民币 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将上述剩余
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14,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29.30%)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上述期间公司实际使用了 2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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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专用账户;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将上述剩余部分闲置资金人民
币 22,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29.30%)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上述期间公司实际使用了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
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将
上述剩余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24,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现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
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 29.30%),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承诺:(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
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3)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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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该部分资金
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4)公司在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5)公司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内容,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此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3、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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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颖 楼 瑜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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