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2-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阅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的议案及意见,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3 号”《关于核准浙江久立特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公
开发行可转债 1,04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40 亿元,扣除承销
保荐费 1,300.00 万元以及加上利息收入 3.65 万元后,金额为 102,703.65 万元。以上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健验〔2017〕455 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
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307.40 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396.25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募投
项目进展情况,对“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投资
总额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的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年产5500KM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仪表等领域用精密
1 57,425.00 38,000.00
管材项目
2 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项目 33,480.00 33,000.00
3 年产1000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 39,998.00 24,000.00
合计 130,903.00 95,000.00
上述募投项目主体设备及生产线均已投产并试运行,其中“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
料及制品项目”已经建设完毕。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剩余募投
项目的进展。
三、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29.30%)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实际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29,200 万元。
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1,500 万元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2,500 万
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将上述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
11,7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目前公司从“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
品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提取的暂时补流资金已经归还完毕。
四、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久立特材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账户余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额
年产 5500KM 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50164350009001899 614.23
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 司湖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项目 19100101040034212 578.87
司湖州绿色专营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 374073638101 12,255.95
州市分行
合计 13,449.05
注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未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 2:截止 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从“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中提取的暂时补流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目前公司仍有已实际使用的 12,500.00 万元暂时补
流资金尚未归还。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及募投项目调整,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实施的项目实际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金 截止 2022 年 12 月 8 日累 投入比例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计已投入金额 (%)
年产 5500KM 核电、半导体、医药、仪器
1 38,000.00 32,523.76 85.59%
仪表等领域用精密管材项目
2 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制造项目 33,000.00 27,089.21 82.09%
3 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 24,000.00 23,442.62 97.68%
合计 95,000.00 83,055.59 87.43%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进展,其中“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
及制品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的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募 投入比例 利息收 实际募集资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 (%) 入 金余额
年产 1000 吨航
空航天材料及 33,000.00 24,000.00 23,442.62 97.68 2,698.57 3,255.95
制品项目
注 1:利息收入余额=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含七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2,699.09-
0.52=2,698.57。
注 2:账户余额为 12,255.95 万元,其中 9000 万元为: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调减的募
集资金 9,000 万元具体用途待确认后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公
司尚未明确该款项用途,公司本次计划同时将上述项目前次调减的募集资金 9,000.00 万元用于永
3
久补充流动资金,故该项目的账户募集资金余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入募集资
金+利息收入+调减的募集资金=24,000-23,442.62+2,698.57+9,000=12,255.95 万元。
(二) 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实际出发,
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加强了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议案》,调减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投
入。
(三)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现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拟将“年产 1000 吨航空航天材料及制品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对应
的募集资金专户,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因履行完毕而终止。
(四)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
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会改变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募集资金到账超过 1 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4
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
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其他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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