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乐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
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必要的财务数据,并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
行了必要沟通、交流。我们认为:董事会拟提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
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自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鉴证的要求;我们认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能力。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将继续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3、关于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补
充协议之三》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事前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并查阅相关材料,我
们认为公司与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
组的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之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蓝海林            沙振权           王   悦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