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乐通股份 股票代码 00231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蒙 杨婉秋 办公地址 珠海市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 珠海市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 传真 0756-3383339、6886699 0756-3383339、6886699 电话 0756-3383338、6887888 0756-3383338、6887888 电子信箱 lt@letongink.com lt@letongink.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油墨制造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在油墨制造板块,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印刷油墨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中高档凹印油墨、柔印油墨、网印 油墨等,广泛应用于饮料包装、食品包装及卷烟包装,少量应用于电子制品等行业。 互联网广告营销板块,公司主要是通过为广告主提供互联网平台的媒介采买、精准投放、创新制作、设计方案、技术支 持、代理推广等服务,满足广大客户营销需求,协助广告主完成品牌树立规划。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油墨制造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即根据公司销售计划和实际库存情况,定期制定申购单,再由采购部及时完成各种 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原材料采购,现通过合理资源配置,已形成高效的采购、生产、销售循环模式。公司从事油墨生产多年,与各主要供应商均 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原料供应充足、渠道畅通,已建立稳定可靠的采购网络。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和“定额储备”。“以销定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情况,下达生产指令单,并组 织有序生产,其所产产品具有个性化和差异化特点,为非标准件产品。“定额储备”模式,即根据库存管理经验和市场销售 情况,定期编制产品储备定额,根据定额生产一定规模的标准件产品,通过客户试用认可并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 调整为非标准件产品。公司针对不同层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生产模式,不仅可扩大公司的客户资源,增加产品种类,更有利于 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满足各类客户对产品性能和需求量。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面向客户的销售模式,以建立公司营销中心为核心的市场销售体系,设立多个销售网点,完成油墨市场有 效覆盖,及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经过多年油墨制造的经验积累和沉淀,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生产销售体系, 既能够高效生产优质产品,又能够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为各类型的客户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2、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是通过创新性精准螺旋式迭代投放方法,以技术和数据驱动流量运营与精准营销,优化渠道流量实现低成本变 现,以科学方法对投放进行规范、有效、及时的迭代更新。公司通过构建大数据洞察、用户行为建模、广告整合营销、客户 品牌效果推广优化、营销大数据自动优化等手段,帮助来实现广告客户的营销目标。依托见效快、效率高的AI技术自动化、 且投放过程中优化多种广告形式,实现广告交互性增强体验,为母婴、电商、文旅、教育、汽车、快消品等行业客户提供颇 具商业价值的一体化品牌整合营销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减 总资产 655,893,509.49 626,524,542.55 4.69% 654,651,989.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6,103,509.04 142,051,055.37 -25.31% 140,361,986.87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 年 营业收入 387,741,377.38 314,563,718.67 23.26% 383,055,009.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146,987.85 7,309,799.46 -608.18% -291,491,352.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9,446,530.49 -30,548,203.88 -29.13% -288,644,049.5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05,627.67 27,597,848.76 -42.00% 19,567,057.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 0.04 -575.00% -1.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 0.04 -575.00% -1.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94% 5.18% -35.12% -101.7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9,570,470.12 93,537,592.77 108,018,287.73 96,615,026.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73,608.71 -5,492,706.00 -3,768,418.65 -24,612,254.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697,477.22 -6,445,537.43 -4,210,713.53 -25,092,802.3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73,774.96 6,982,281.03 6,594,959.03 5,402,162.5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前一个月末表决 通股股东总 10,581 9,943 权恢复的优先 0 0 普通股股东总 权恢复的优先股 数 股股东总数 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状 股份数量 数量 态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00% 51,999,959 0 质押 51,990,000 吴才苗 境内自然人 2.81% 5,612,200 0 徐海仙 境内自然人 2.30% 4,609,714 0 吴建龙 境内自然人 2.06% 4,118,800 0 李晓 境内自然人 1.83% 3,655,900 0 吴建新 境内自然人 1.61% 3,220,800 0 李高文 境内自然人 1.40% 2,795,000 0 蔡黄杰 境内自然人 1.36% 2,724,600 0 沈汉江 境内自然人 1.29% 2,588,000 0 王少梅 境内自然人 1.29% 2,587,400 0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 其他 9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的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吴才苗共持有公司股份 5,612,200 股,其中通过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612,100 股;徐海仙共持有公司股份 4,609,714 股,其中通过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072,806 股; 吴建龙共持有公司股份 4,118,800 股,其中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118,800 股;吴建新共持有 公司股份 3,220,800 股,其中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220,800 股;蔡黄杰共持有公司股份 2,724,600 股,其中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券账户持有 2,724,600 股。 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大晟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郭虎等7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 “标 的公司”);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 27 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湖南核三力技 术工程有限公司 45%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4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案》 等相关审计加期后的重组议案,并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审计加期后的重组议案。 2021年8月初,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 单》(受理序号:211969)。 2021年8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969号)(以下 简称“一次反馈意见”)。 2021年11月23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一次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并逐项进行了说明和回复。请 参见公司披露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报告》及 相关公告。 2021年12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召 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2021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并购重组委2021年第33次工作会议公告》,并购重组委定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 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交易事项。 2021年12月15日,并购重组委召开2021年第3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根据会议 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不予核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1]4081号)。 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交易。 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止,公司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 包括推进标的资产的加期审计,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重新提交中国证 监会审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悅”)的原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 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金27,300万元人民 币收购轩翔思悅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与轩翔思悅的原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 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悅25%股权。 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本公司需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本公司2019年2月收到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拓美投资、云昊投资拟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 下全部债权转让给崔佳和肖诗强。2019年2月26日,本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 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 项下的全部债权的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公 司分别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4月25日,本公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协议约定,本公司需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年8月11日,本公司与崔佳、肖诗强就协议展期及本金利息支付达成一致意向,双方签订《还款延期协议》,就未支 付的股权收购款及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进行协议约定,对尚未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原按10%利率减按年化 3.85%的利率计算利息,2020年累计减免利息3,902,586.89元。 2020年12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还款 延期协议之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二》,协议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 至 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 2021年8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还款 延期协议之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三》,协议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 至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