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遵杰)2023-04-2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 吴遵杰 作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发表客观、公正、审慎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2022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董事会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6次董事会,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姓 名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吴遵杰 6 0 6 0 0
2、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任职期间应参加2次股东大会,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 名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加股东大会次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吴遵杰 2 1 1 0 0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会议审议,查找审阅相关资料,对
公司内部治理、战略规划、经营运作等工作进行多方面了解,运用自身专业知识
作出独立判断,提出客观的建议,以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意见类
日期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型
2022年08月12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一次会议
2022年08月22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次会议
2022年08月26日 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和独立意
同意
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2022年09月30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四次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次会议
2022年11月03日 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 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五》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六次会议 同意
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日常沟通的情况
在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尽忠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
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沟通及交流,重点关注公司管理及内部
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经营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认真审阅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报表,从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发表客
观、公正、审慎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1、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加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及时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本人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运用自
身专业知识做出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专
业的建议。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披露信息工作,充分保障投资者
的知情权,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股
东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及自主学习,不断完善专业知
识,加深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
能力,更好地协助公司完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态度,切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督促公司管理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吴遵杰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