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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通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素英)2023-04-2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 何素英 作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表客
观、公正、审慎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任职期间,
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每项议案的决策与讨论,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各项权利和义务。

    1、董事会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姓 名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何素英         12              0            12          0           0

    2、股东大会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姓 名                                                           缺席次数
              股东大会次数       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何素英          4              3            1           0          0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协助公司规范运作,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会计
师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每季度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审计等工作
汇报,并问询、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及会计师初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运用自身专
业知识提出独立意见,帮助公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2022年01月04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同意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年03月29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四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同意
                   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变更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2年05月13日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同意
                   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十六次会议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同意
                   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06月01日
                   关于延长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
  十七次会议                                                             同意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
 2021年07月22日                                                          同意
                   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
  十八次会议                                                             同意
                   见
 2022年08月12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2022年08月22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2022年08月26日    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情况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2022年09月30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四次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2022年11月03日    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   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五》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次会议                                                              同意
                   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日常沟通的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不定期走访的机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以
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
动态。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经营运作工作汇报,查询审阅公司的定期报
告等相关资料,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积极
探讨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为公司发展管理提出诚挚的建议,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
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披露信息工作,重点关注
中小投资者诉求,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的推进情况,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
发展规划,并在会议上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风
险防范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股
东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活动,不断完善专业知识,提高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意识,促进公司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运营,优化内部控制
体系。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诚信、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
作用,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何素英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