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4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乐通股份 股票代码 00231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郭蒙 杨婉秋 办公地址 珠海市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 珠海市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 电话 0756-3383338、6887888 0756-3383338、6887888 电子信箱 lt@letongink.com lt@letongink.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81,270,160.21 197,692,653.92 -8.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4,917.78 -11,137,155.09 10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30,770.54 -11,595,150.11 104.58% 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258,086.36 4,120,748.89 197.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 -0.056 105.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 -0.056 105.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0% -11.08% 11.9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609,000,918.66 634,093,592.76 -3.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5,999,021.20 73,624,869.21 3.2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646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大晟资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00% 51,999,959 0 质押 51,990,000 管理有限公司 吴才苗 境内自然人 2.31% 4,610,000 0 徐海仙 境内自然人 2.30% 4,609,714 0 吴建龙 境内自然人 2.06% 4,118,800 0 李晓 境内自然人 1.87% 3,747,900 0 吴建新 境内自然人 1.61% 3,220,800 0 张学艳 境内自然人 1.55% 3,092,600 0 韩秀琴 境内自然人 1.38% 2,761,200 0 沈汉江 境内自然人 1.23% 2,450,000 0 李维君 境内自然人 1.17% 2,340,500 0 1、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 9 名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 2、前 10 名的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吴才苗共持有公司股份 4,610,000 股,其中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609,900 股;吴建新共持有公司股 份 3,220,800 股,其中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持有 3,220,800 股;张学艳共持有公司股份 3,092,600 股,其中通过海通证券 有) 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21,000 股;韩秀琴共持有公司 股份 2,761,200 股,其中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户持有 1,444,300 股;李维君共持有公司股份 2,340,500 股,其中通过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34,4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以及郭虎等 7 名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浙江 启臣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以及购买湖南南华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等 27 名 自然人(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所持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45%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 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晟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 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22 年 9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 15 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 本次交易事项,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次交易未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告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 定对象控股股东大晟资产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发行股票,优悦美 晟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股票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13 号)。深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 成审核问询问题。 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同时对募集说明书 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公告。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等公告。 3、对外投资事项 公司与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吉经开区”)于 2023 年 7 月 14 号签署了《产业投资合作框 架协议》,公司拟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在安吉经开区与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建设高效异质结电池和组件智能制造项目,具体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披露《关于终 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继续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对外投资事项,并与安吉经 开区、控股股东大晟资产签订了《产业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推进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公司将继续推进对外投资的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 4、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悦”)的股东樟树市拓美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拓美投资”)及樟树市云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昊投资”)、崔 佳、肖诗强签署《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现 金 27,3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思悦 75%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与轩翔思悦的少数股东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再次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 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以现金 9,100 万元人民币收购轩翔 思悦 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轩翔思悦 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 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公司需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 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同意拓美投资将其在《补充 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云昊投资将其在《补充协议二》项下的全部债权的 70% 转让给崔佳,30%转让给肖诗强,以明确公司与交易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019 年 4 月 25 日,公 司与上述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三”),协议约定公司需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部款项支付(含剩余股权投资款及利息)。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拓美投资、云昊投资、崔佳、肖诗强进行友好协商后,各方签订《关于北京轩翔思悦传 媒广告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之四》(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四”),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及 利息、付款时限延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后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支付相关本金及利息,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2020 年 12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30 日、 2022 年 6 月 1 日与崔佳、肖诗强签订了《还款延期协议》、《还款延期协议之二》、《还款延期协议之三》、《还款延 期协议之四》,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2020-082;2021-061;2022-034) 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五》,双方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具体可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五〉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与崔佳、肖诗强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六》,双方约定将有关本金及利息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具体可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还款延期协议之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 年 8 月 28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