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英农业 股票代码:0023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潢川县城关跃进路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 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2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 4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10 第七章 备查文件......................................... 11 附表.................................................... 12 3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 华英农业 指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办理的股票融资融券业务发生违约,光 大证券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华英农 业股份进行了违约处置。2020年6月29日— 2021年4月13日期间,光大证券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累计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英 农业18,044,000股股份,占华英农业总股本 的3.38%;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融资租赁合 同纠纷被河北省金汇科工贸有限公司起诉, 其持有的华英农业8,670,000股股份(占华 英农业总股本的1.62%)于2020年9月1日被 司法拍卖,并于2020年9月17日完成过户登 记。2020年6月29日—2021年4月13日期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华英农业股份累计减 少26,714,000股,占华英农业总股本的5%。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报告 指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4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5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11526177081256U 注册地址:潢川县城关跃进路 法定代表人:杨志明 经营范围:主营:塑编、汽车配件零售、实业投资、彩印(仅限 于下属分支机构经营)兼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潢川县财政局持有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 职务 长期居 姓名 性别 国籍 其他国家 住地 居留权 杨志明 男 中国 总经理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 % 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权益的减少,涉及自身开展的股票融资融券 业务发生违约所引发的被动减持,以及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被起诉, 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英农业 57,339,334股股份,占华英农业总股本的10.73%,在未来12个月内无 增持华英农业股份的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光大证券的融资融券业务得不到解决,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被光大证 券继续减持的可能。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英农业84,053,334股 份,占华英农业总股本的15.7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华英农业57,339,334股股份,占华英农业总股本的10.7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光大证券办理的融资融券业务违约,光 大证券于2020年6月29日、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7月3日对信息 7 披露义务人的部分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分别减持了4,824,500股、 465,000股、47,800股、5,000给、500股,合计减持5,342,800股,占 华英农业总股本的1%。 2、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被石家庄铁路运输法 院依法作出裁定,对其持有的华英农业无限售流通股8,670,000股进 行司法拍卖。该股份于2020年9月1日被司法拍卖,并于2020年9月17 日完成过户登记。上述被司法拍卖的8,670,000股占华英农业总股本 的1.62%。 3、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光大证券办理的融资融券业务违约,光 大证券于2020年9月28日、9月29日、9月30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部 分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了5,289,500股、 47,800股、5,000股,合计减持5,342,300股,约占华英农业总股本1%。 4、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光大证券办理的融资融券业务违约,光 大证券于2020年12月28日、12月29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部分股票进 行了违约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了5,337,900股、4,500股, 合计减持5,342,400股,约占华英农业总股本1%。 5、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光大证券办理的融资融券业务违约,光 大证券于2021年4月13日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部分华英农业股票 进行了违约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2,016,400股,约占华英农 业总股本的0.38%。 综上,2020年6月29日—2021年4月13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 持华英农业股份累计减少26,714,000股,占华英农业总股本的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 比例 8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84,053,334 15.73% 57,339,334 10.73% 河南省潢川华英 合计持有股份 84,053,334 15.73% 57,339,334 10.73% 禽业总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信息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华英农业57,339,334 股无限售流通股,均存于光大证券信用证券账户。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华英农业公司股票 的情况。 9 第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10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 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 上市公司名称 发展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区工业大道 1 号 公司 股票简称 华英农业 股票代码 002321 河南省潢川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潢川县城关跃进路 英禽业总公司 注册地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变,但持股人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 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有数量:84,053,334股 持有比例:15.73%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12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有数量:57,339,334 股 持有比例:10.73%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减少 26,714,000 股 变动比例:5.00%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13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