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 华英 公告编号:2021-05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 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华英 股票代码 00232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志峰 刘胜龙 郑州市金水路 219 号盛润国际广场 郑州市金水路 219 号盛润国际广场 办公地址 西塔 11 层 西塔 11 层 电话 0371-55697518 0371-55697517 电子信箱 zhifenghe002321@163.com liushenglong002321@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77,684,441.54 1,349,558,094.14 -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4,341,777.31 -348,423,712.86 52.83% (元) 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67,753,960.19 -330,711,193.45 49.2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35,335.41 292,676,590.18 -98.6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76 -0.6521 52.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76 -0.6521 52.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1% -14.91% 25.4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7,290,595,905.24 7,174,491,692.53 1.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96,685,357.92 1,561,027,135.23 -10.53% (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6,180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河南省潢川 华英禽业总 国有法人 10.73% 57,339,334 0 质押 57,339,334 公司 河南农投金 控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5.54% 29,604,882 0 公司 深圳盛合汇 富二期股权 境内非国有 投资合伙企 5.48% 29,261,317 0 质押 29,261,317 法人 业(有限合 伙) 北京中融鼎 新投资管理 国有法人 1.93% 10,305,700 0 有限公司 曹家富 境内自然人 0.62% 3,299,000 2,474,250 质押 3,299,000 董钢 境内自然人 0.57% 3,030,000 0 杨勇 境内自然人 0.49% 2,600,000 0 毛建璋 境内自然人 0.47% 2,502,100 0 何平俊 境内自然人 0.47% 2,500,000 0 陈梦婕 境内自然人 0.44% 2,360,0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行动的说明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57,339,334 股。 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引进战略投资者事项 2021年1月14日,公司与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签订了《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合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谋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通过强强 联合,在产业投资、经营管理、资产管理、债务重组等方面展开全面协作,实现长期合作、互利共赢。新 增鼎拟依托综合产业优势,在过往成功实践与经验的基础上,充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引进先进资产运营 管理模式,在主业不变、注册地不变的前提下,帮助公司走出困境并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 2021年6月16日,公司与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协议基本内容 为:新增鼎有意向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参与公司的重整投资,新增鼎将以恢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减轻上 市公司债务负担为出发点,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框架下,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工 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6)。 2、控股股东被动减持事项 2021年4月13日,光大证券对控股股东所持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 2,016,4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被动减持累计达到5%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3、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 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14.3.1条等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 30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 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4、预重整事项 2021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债权人潢川瑞华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潢川瑞华公司”) 的《通知书》。《通知书》称,潢川瑞华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信 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债权 人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021年6月5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听证会,就潢川瑞华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向其申请对 公司进行预重整征询各方的意见,参会单位对债权人潢川瑞华公司提出的预重整申请均无异议。信阳市中 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决定书》【(2021)豫15破申4-1号、(2021)豫15破申 4-2号】,决定对公司进行 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担任 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终受理潢川瑞华公司提出的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021年6月10日,公司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向公司债权人 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于2021年7月15日前,通过邮寄等方式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 因和债权数额(对于付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2021年6月5日)、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两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重整债权 申报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2021年6月16日,公司与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协议基本内容 为:新增鼎有意向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参与公司的重整投资,新增鼎将以恢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减轻上 市公司债务负担为出发点,在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框架下,采取多种措施支持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工 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曹家富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