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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英: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总部潢川华英大厦16层高管
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
求,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披露情况,
对公司在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查验,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
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除了已经审议的公司对合同养殖户及养殖供应链
客户贷款提供的担保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其他情
形,也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 3 -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式》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改,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修改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
同意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以下无正文,为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虎平                  武宗章                    叶金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