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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7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
业”)于2022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3)。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14时30分在公司总部11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9月
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9月15日上午9:15
至2022年0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09
月15日14时30分在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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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名,代表公司
股 份 955,347,226 股 , 占 公 司 现 有 股 份 总 数 2,132,890,071 股 的
44.7912%(保留四位小数,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其中,现场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896,102,077股,占公司
现有股份总数的42.0135%;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17人,
代表股份59,245,149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2.7777%。通过现场
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下同)共计17名, 代表股份59,245,149股,占公司现有股份
总数的2.7777%。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5,152,62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796%;反对187,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97%;弃权6,800股, 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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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050,54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15%;反对18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0.3170%;弃权6,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5%。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5,304,22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43,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202,14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4%;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726%;弃权0股。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5,304,22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43,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202,14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4%;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726%;弃权0股。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5,304,22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43,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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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202,14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4%;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726%;弃权0股。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5,304,22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43,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202,14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4%;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726%;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5,304,22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55%;反对43,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202,14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4%;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726%;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55,297,426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49,8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9,195,349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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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9%;反对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841%;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傅剑、徐佩华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华英农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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