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81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4,337,34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398,034,348 股(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回购 注销前总股本)的 8.6267% ;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0 月 22 日。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 资金认购方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一世纪”)、周方洁严 格履行作出的承诺事项,相关股份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 34,337,348 股将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朱 林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4 号)核 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博微新技术 100%股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尚洋环科 100%股权,同时,公司向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份 24,176,706 股、向周方洁非公开发行股份 10,160,642 股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理工监测已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办理完毕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发行新股数量为 34,337,348 股。经确认,本次 1 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 股东名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 2015 年 10 月 22 日。 2、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至今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 相应补偿股份 1,683,659 股事宜已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办理完成,公司股本总额由 402,998,675 股调整为 401,315,016 股。 2)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对宁波理工环境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6】18 号)(以下简称“《决 定书》”)进行整改,对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相应的追加补偿股份 471,840 股。同时,回购注销尚洋环科 2016 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 2,808,828 股。公司股本总额由 401,315,016 股调整为 398,034,348 股。 3)公司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 相应补偿股份 1,372,143 股事宜已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股本总额由 398,034,348 股调整为 396,662,205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配套资金认购方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承诺人 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理工监测股份自理工监测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二、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理工监测股份由于 理工监测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天一世纪 三、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理工监测股份自理工监测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四、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 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一、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理工监测股份自理工监测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周方洁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二、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本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理工监测股份由于理 2 工监测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三、本人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理工监测股份自理工监测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四、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 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配套资金认购方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已经完成,未出 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特定情况下股份锁定的承诺 承诺人 主要内容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天一世纪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 以前,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或通过其他单位(简称“持股公司”)间接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 理工监测实际 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 控制人及全体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 董事、监事、高 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持股公司的身份信 级管理人员 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 人或持股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1、理工监测实际控制人为周方洁、余艇、刘笑梅。2、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3 人员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停牌日至公司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日止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相关方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已经完成,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 年 10 月 22 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4,337,34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398,034,348 股(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回购 注销前总股本)的 8.6267%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2 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全称 备注 份总数 数量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 1 24,176,706 24,176,706 系公司控股股东。 任公司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2 周方洁 10,160,642 10,160,642 理,持有公司股份 18,642,721 股。 合计 34,337,348 34,337,348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