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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环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18-10-2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名:




                 周方洁                   朱林生                        沈习武




                  陈超                    杨柳锋                        于   雪




                 靳   明                  段逸超                        马   中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惠芬                   李雪会                        欧阳强




                 伍卫国                   王毕考                        欧江玲



                                                               2018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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