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环科: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9-02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近年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方洁先生
提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256,563,506.35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250,318,125.28 元,提取 10%
法定盈余公积金 25,031,812.53 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25,286,312.75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78,893,278.58 元,减去 2017 年度已分配利润 116,610,451.50
元和 2018 年半年度已分配利润 75,499,309.8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12,069,830.03 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
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在该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预案尚需待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在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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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维护了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将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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