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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环科: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9-03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有关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制度、
评价方法、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
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二、 工作概述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评价通过与
日常的专项审计工作相结合,协调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等相关责任人进行有效的对接与
整合,在各部及子公司指定了内控评价工作的联络员,为内部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
证;设计并发放了内控评价调查问卷,实施包括了解、查阅、访谈、测试和评价内部控
制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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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期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
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了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涵盖了公司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业务
和事项,重点关注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具体包括: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价值观
与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销售业务、资产管理、采购业务、合同
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
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对
子公司的控制、关联交易、担保业务、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⑴纳入评价范围的含公司各职能部门外还包括:
序                                       主要盈利来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号                                                                           直接控股   间接控股
1    杭州雷鸟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         输变电在线监测产品研发、销售         100.00%

2    西安天一世纪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电力在线监测系统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3    宁波保税区理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00.00%

4    北京华电高科智能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电力在线监测系统销售                  51.00%


5    北京天一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电力在线监测系统、水质监测设备销售   100.00%




                                                    2
序                                        主要盈利来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号                                                                              直接控股   间接控股
6    宁波杰特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产品研发、技术服务                  65.00%

7    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              软件研发、销售                         100.00%

8    北京博微广华科技有限公司            软件开发与服务                                      100%

9    江苏博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开发、生产、销售                    100%

10   江西博微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系统集成、智能化项目安装、维护                      100%

11   江西博微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与服务                                    100%

12   江西博微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咨询                                      100%

13   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监测系统集成、运维与技术服务       100.00%

14   山东尚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系统集成、运维服务                                  100%

15   南京尚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监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运维                    100%

16   金华尚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系统集成、运维服务                                  100%

17   四川尚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监测与信息技术、系统集成及运维                  100%

18   宁波绿水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监测软件开发、信息系统开发与服务                100%

                                         环境保护项目综合治理、环保设备与试剂
19   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研发、生产、销售

20   贵州理工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项目施工                                        51%

21   宁波理工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产品研发、销售收入                              65%



     ⑵新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
     ①博微 2018 年 4 月 28 日与江西省金立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西博微
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设计”)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博微受
让电力设计原股东持有的合计 100%股权,并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博微持有电力设计 100%股权,电力设计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②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与陈建康共同出资成立宁波杰特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杰特奥”)。杰特奥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95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65%,杰特奥纳入本次评价范围。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与陈建康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以 105 万元的价格受让陈建康持有的杰特奥公司 35%的股权,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办妥相关的工商与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③2018 年 6 月 1 日,碧蓝与湖南星明投资有限公司、铜仁市万山金盛锰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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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出资成立贵州理工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环保”)。贵州环保注册资
本为 5000 万元,碧蓝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1%,贵州环保纳入
本次评价范围。
    ④2018 年 9 月 25 日,碧蓝与章维儿共同出资成立宁波理工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理工碧蓝”)。理工碧蓝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碧蓝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5%,理工碧蓝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⑶本期未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
    根据公司股东决定,杭州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汉迪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向市
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并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2018 年 11 月 6 日收到市场监督
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的证明/通知书,杭州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汉迪传感技术有
限公司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的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⑴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如果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的错报认定为重
 大错报;如该金额≥资产总额0.5%的错报认定为重要错报,其余为一般错报。
      ⑵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该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如公司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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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ⅱ: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
 原因形成的对以前年度作追溯调整的除外);
     ⅲ: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ⅳ: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财务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ⅰ: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ⅱ: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ⅲ: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ⅳ: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⑴定量标准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如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
 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总额1%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总额0.5%的为
 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⑵定性标准
  定性标准取决于缺陷的严重程度,根据事项对公司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影响程度和
 范围等因确定。
    ①公司出现下列特征的,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ⅰ:公司缺乏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
 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ⅱ: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上述定量标准认定是重
 大损失的;
     ⅲ: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ⅳ:关键管理人员或核心岗位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5
     ⅴ: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ⅵ: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②公司出现下列特征的,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ⅰ: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某些重要领域
     ⅱ: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ⅲ: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和执行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 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建立并完善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三个
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之间形成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相辅相成的关
系,各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帮助。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公司通过内部审计,
自查发现存在的不完善的地方,并及时加以规范,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权限,保证了公司制度得以不断完善并适应公司的发展,在公司内部形成了科学有效的
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子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建立了规范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治理结构。
     公司作为出资人是子公司的决策者,子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由公司委派,对公司
 负责,监事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职权。
   (2) 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和实际情况的需要,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将内
部组织机构设置为二中心十五部,即工程技术中心、机加工中心、总经理工作部、工程
部、项目部、审计部、证券部、销售部、商务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生产部、
采购部、物流部、质检部、技术部、财务部。公司拥有绝对控股权的子公司、孙公司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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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以及下属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在管理层的领
导下运作。公司各部门间职责明确,相互独立。各职能机构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
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
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五独立”。公司
已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规范有序,组
织架构和管理架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3) 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监督内部控制的
有效实施,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经理层负责公司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
定与执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
任命。报告期内,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
信息的真实和完整性、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企业文化建设
   ①企业价值观
    公司以质量与服务巩固市场的经营理念,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诚信和道德价值观
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
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并通过严格的奖惩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价
值观多渠道、全方位地体现和落实。公司秉承“专业、专注、精心、精品”的企业经营宗
旨和“迎难而上,敢作敢为,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鼓励员工营造“讲学习、
讲贡献”氛围,通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提升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文
化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公司倡导民主管理理念,主要子公司的理念如下:
    A.博微公司已经建立起完善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行为识别系统:博为广大志在专业,微
为细致意在用心;企业价值观为:坚定信念、承担责任、勇于创新、合作共赢;行为标准
为:执着进取、注重结果、敬畏客户、道德高尚;管理层带领员工为实现“成为电力信息
化服务产业的领航者”的企业愿景不懈努力。博微公司清晰地阐明了公司总体形象标准和
员工的一般行为规范与准则。行为规范要求各位员工以强烈的荣誉心和责任感,遵循行为
规范,为塑造博微良好形象、为创造博微美好未来努力奋进。
    B.尚洋公司秉持改善环境、淳清家园、再生财富的尚洋环科精神;以我们前进一大


                                          7
步,环境改善一小步作为尚洋环科目标;致力于成为更领先的数字环保专家和中国最优
秀的水源安全专家的企业理念始终不变。
    C.碧蓝公司以“情系碧水蓝天,打造绿色家园”的口号,指引员工树立“挑战、责任、
自信、创新”的企业精神,牢固树立“为自己创造财富,为社会承担责任,让地球充满生
机”的企业价值观。
    公司与各子公司的价值观及企业文化在发展中相互融合、借鉴,致力于打造一个决
策科学、执行忠实、勤奋敬业、创新务实的管理与工作团队,引领公司全体员工乐业奉
献,提高心灵品质,与公司一路同行。
     ②制度建设与完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
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重大规章制度,
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规、合法、真实、有效。
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是以公司的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资金、生产、
采购、行政、资产管理等方面,确保各项业务开展都有章可循,形成规范体系。
    公司建立有效的制度起、修订、颁发与实施流程,保证公司制度不断适应公司的
发展。2018 年,公司根据修改后的公司法及时修订了公司章程及相关的议事规则 ,
保证公司制度有效实施。
   (5) 人力资源
   ①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了员工手册、招聘录用管理规定、员
工培训管理规定、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
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坚持
科学发展观,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坚持以
人为本,推进员工和文化的多元化管理,充分吸引、凝聚、激励和任用全国各地的优秀
人才,同时积极维护员工的权益、职业安全和健康,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公约、条例
的要求,实现员工自身成长与企业发展的和谐与统一。
     ②专业胜任能力
      随着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公司需要有较高综合素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是公


                                         8
司稳健发展的根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的设定,以及达
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期末公司共有 1871 名员工(其中:公司本部 366 名,
博微公司 949 名,尚洋公司 419 名,碧蓝公司 55 名,其他子公司 82 名),有专业职称
的员工有 187 名,其中:高级职称的 34 人,具有中级职称的 115 人,具有初级职称的
38 人;其中博士 4 人,硕士研究生 62 人,本科 979 人,大专 388 人,中专及其他 438
人。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的设定,以及达到该水平所必需
的知识和能力。公司积极开展员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全
年共组织各类集体培训 126 场,其中内部培训 78 场,外部培训 48 场,让各岗位的员工
分别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大大提高员工的执业胜任能力。
    ③实施情况
    公司坚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辛勤的员工付出。2018 年,公司根据规定的聘
用、培训、轮岗、选拔、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公平公
正的晋升体系,定期在产品研发部、项目研发中心等技术部门开展晋升工作,共有 325
名员工通过了晋升考核,充分展现了个人的价值观,增强了员工的职业成就感和归属感,
提升了公司的凝聚力。
    ⑹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相关的社会责任管理制
度,主要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消防安全及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秉承
绿色发展的理念,依托科技手段推动绿色环保,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建设节
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公司还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①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依法纳税,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 9,652.56 万元。
    ②公司不忘回馈股民,上市以来,年年分红,2018 年实现对股东现金分红 45,444.81
万元,至报告期末已累计现金分红 96,675.07 万元,坚持诚信经营,保持了良好的投资
者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③公司热心公益事业特别是教育事业的发展,18 年实现教育基金捐助 570 万。
    ④2018 年末,公司员工较上年增加 300 名,员工增长 19.1%,彰显了公司存在与发
展中源源回馈社会的无限活力。
    2.风险评估
  我们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各部门及业务坚持以权力运行和重要业务为监督重点,,


                                         9
重点针对市资金活动、销售业务、资产管理、采购业务、合同管理等业务环节,加强对
人、财、物的过程监控,在坚持抓好共性业务的经常化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特
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舞弊风险监控点,开展重点监督检查,防范各种舞弊问题,
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章,维护公司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对风险进行排序,在日常业务审计中,关注各类业务及流程的风险点,检查公
司层面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和流程层面的重大缺陷,监督管理的重点。具体如下:
   ⑴资金活动
    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形成了严格的资金
审批授权程序,规范了公司投资、筹资和资金运营活动,有效地防范了资金活动风险,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⑵销售业务
    公司制订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可行的销售政策,对项目或产品的定价原则、信用
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等相关内容作了明
确,建立完整的货款催收和考核办法。
   ⑶资产管理
    公司对制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对公司实物资产的验收入
库、发货领用、调拔、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盘点、
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流程规范,能够有效地保证各项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
   ⑷采购业务
    公司加强事前控制,有效落实了采购、验收入库与付款业务的岗位分工职能,要求
采购款项的支付需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办理支付手续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公司对外签订的
各类合同,需经过内部审计部门的审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拟订了各类
制式的版本合同,供各部门作样本使用,加强公司风险管理。
   ⑸合同管理
    公司制订了合同管理制度,并聘请常年法务顾问对公司重要或重大的合同进行事
前审核,要求公司对外签署的重大合同需经公司法务或审计专员审核,加强了对合同履
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定期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实行合同全过程封闭管理,有效
降低合同管理风险。
     3.信息系统与沟通


                                       10
    公司建立了一系列针对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
准确地提供各项运营信息,2018 年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建设的优化工作:
    ⑴完善 BPM 业务流程系统,搭建“理工监测业务处理流程管理系统 V2.0”。公司不断
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内部需求摸底,发现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原有的 OA 系统、
BPM 业务流程需进一步扩展,以协同业务发展。
    ⑵完善公司网站建设及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建立内部微信工作群,完善群工作机制。
公司通过微信网络的平台功能,使得各管理层、各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
更加迅速和顺畅。公司专门配置专职人员维护微信公众号内容,关注用户的浏览习惯,
在用户面前快速展现公司动态,加快公司信息传递,提高工作效率。
    ⑶建立有效的内部信息的沟通机制。在内部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建立了畅通、高
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有安全、顺畅的企业门户系统和统一的个人邮箱,
员工通过内部网及时了解公司的相关新闻和经营资料,还可以通过“内部信息化系统意见
反馈邮箱”直接与公司高管层进行沟通;在公司各楼宇间安装了视频会议系统,使会议的
召开与信息的传达更为便捷和经济;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
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与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信息系统人员恪尽
职守、勤勉工作,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有力地保障了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
行。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相应的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
者和其他外部人士进行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
协调。
    ⑷多渠道的外部信息沟通、反馈。在对外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准确、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采取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制定并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定了向外
部单位报送信息。并及时将公司的信息通过网站(www.lgom.com.cn)发布,保证投资者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
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沟通、落实及清晰的记录,并通过
内部审计及考核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


                                           11
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并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
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
信息系统控制等。
    (1) 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
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
经济业务。
    (2) 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
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
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
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 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
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
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
分录独立比较。
    (4) 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
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资产管理部
门对资产的购置实施控制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台账、无形资产明细账并同财务部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公司土地证、房产证通过专用保险柜存放,公司审计部采取对
固定资产等实施专项审计措施有效的保证了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5) 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
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
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
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规范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的规划与实施,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测试与评价工作的
程序合规、方法合理、评价结果客观、整改建议可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准确。


                                         12
     (四)重点内部控制活动
     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⑴公司职能部门对各子公司的相应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服务。对各子公
司的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重要岗位人员录用、调配、任免及战略采购实行
统一管理,以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重要事项高度集中。
    ⑵公司执行统一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对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实
施指导。子公司的报销管理制度要求参照公司的规定,结合各公司的具体情况修订后报
公司备案,公司对相关制度制订及执行进行监督。
    ⑶对于新并入的子公司,公司在对其加强业务整合的同时,通过制度的规范及内部
培训和企业文化宣讲,规范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加快企业融合进程。公司加强了对战略
规划、投资决策、财务管理、成本控制以及销售方案的制定及过程控制。公司通过项目
部实现对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施工阶段、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阶段
等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跟踪,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高效运行。
    ⑷公司建立了对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不断完善,定期对各控股子
公司进行经营绩效考核和经营绩效审计,监督其控制风险,督促其规范运行。对博微、
尚洋在业绩考核期内,严格执行与原股东签订的《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利润补偿协议》,并履行相关业绩奖励及补偿承诺,2018 年注销尚洋公司因
2017 年考核业绩未达标的补偿,回购注销股份 137.2143 万股。
    公司主要通过上述控制措施,确保了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及经营方向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总体发展战略。
      2. 关联交易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关联交易的执行、
 关联交易的回避、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都作了详细的说明和明确的规定,确保公司与各
 关联方交易的公允、合理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并披露。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
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管理程序、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及责任人的责


                                         13
任追究机制,公司为控制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严格执行《公司章
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18 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4.重大投资及合同的内部控制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授权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总经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对
外投资、重大合同的审批权限。
    2018 年,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超越
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的审批权限,未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
     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流程,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并已制订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2018 年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
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其他内部控制事项说明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与公司发展阶段、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加强内部
控制的工作任重道远,伴随着公司的发展及外部环境的变化,我们将不断修改和完善内
部控制架构,制定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强化风险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
发展战略得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附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有效落实,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投资、
 重大合同、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
 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情况。


     监事会的意见


                                           14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各项制
度均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实施,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保证了公司健康良好的发展。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15
附件: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是/否/不适用   说明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是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内部审
                                                                     是
  计人员。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是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1)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不适用

  (2)对外担保                                                      不适用

  (3)关联交易                                                      是

  (4)证券投资                                                      不适用

  (5)风险投资                                                      是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是

  (7)购买和出售资产                                                是

  (8)对外投资                                                      是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是

  (10)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是
  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
                                                                     是
  工作计划和报告。

  6、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
                                                                     是
  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次
                                                                     是
  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是

  2、公司是否指派或者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动易
                                                                     是
  网站上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完整进行回复。

  3、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是否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            是

  4、公司每次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是否编制《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
                                                                  是
  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如有)
  刊载。


                                                   16
三、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
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管理做出规 是
定。

2、公司是否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员档案》并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形成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是否 是
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3、公司是否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 5 个交易日
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
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 是
信息进行交易的,是否进行核实、追究责任,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
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深交所和当地证监局。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买
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是否以书面方式将其买卖计划通知董事会 是
秘书。

5、公司关联交易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是
义务。

四、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1、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子公司是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及
                                                                     不适用
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一次
                                                                     不适用
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

3、除金融类企业外,公司是否未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将募集资
                                                                     不适用
金用于风险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或者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以及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4、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后 12 个月内,是否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未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将超募资 不适用
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五、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10 个交易日内通过深交所业务专
区“资料填报:关联人数据填报”栏目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息。关联人及
                                                                     是
其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是否在 2 个交易日内进行更新。公司报备的关联
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是否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
                                                                     是
金往来情况。

3、公司是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
                                                                     是
审议程序,并得以执行。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是


                                                   17
是否不存在直接、间接和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
                                                                    是
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

2、公司对外担保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不适用
义务。

七、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1、公司是否在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和审
议程序,有关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 是
规定。

2、公司重大投资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是
义务。

3、公司在以下期间,是否未进行风险投资:(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期间;(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
                                                                    不适用
二个月内;(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
的十二个月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签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及承诺书》并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是
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已签署并及时更新《董事、监事、
                                                                 是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后报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独董姓名    天数
3、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事是否每年利用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对
                                                                             靳明        10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是
                                                                             段逸超      10
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马中        10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