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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环科: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靳明)(离任)2021-04-24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靳明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
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以下简称“本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股东大会
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1、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第四届董事会共召开 1 次会
议,第五届董事会共召 6 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会议要求
的方式出席了全部 1 次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
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了其中 1 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年度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年度,本人也没有对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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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人独立董事任期于 2020 年 3 月届满,任期内共计参加 1 次董事会会议、
1 次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
营情况,多次现场调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
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
思想意识。
     (三)积极推动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
与考核三个专业委员会。
     1、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积极致力于推动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强化其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作用。
     2、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推动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强化其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任期届满,任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


                                                                          靳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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