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 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肇文 朱莉峰 章成 日期: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