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石材产业园项目 (以下简称“云浮产业园项目”) 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 “天津产业园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用途:拟将结余募集资金合计 15,270.97 万元及后续收到的 利息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涉及的尚未归还 的暂时补流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实施,具体金额以转出日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涛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浮产 业园项目”结项,将“天津产业园项目” 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合计 15,270.97 万元及后续收到的利息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涉及的 1/7 尚未归还的暂时补流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实施,具体金额以转出日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71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4年9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 价8.9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5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296,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5,904,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9月19日 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 [2014]48020010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万 承诺投入募集资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 项目名称 号 元) 金(万元)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石材产业项目 37,550 36,000 2016 年 9 月 30 日 2 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园项目 28,000 28,000 2016 年 9 月 30 日 (注 1) (注 2) 3 补充流动资金 20,590.40 20,642.83 / 合计 86,140.40 84,642.83 注:1、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590.40 万元,故“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由 22,000 万元减少为 20,590.40 万元。2、实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 入 52.43 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 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情况如 下: 序 项目总投资额 变更后拟投入募 变更后项目达到预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集资金(万元)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石材产业项目 23,550 22,000 2017 年 3 月 30 日 2/7 2 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园项目 17,000 17,000 2017 年 3 月 30 日 收购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5% 3 29,750 25,000 / 股权 4 补充流动资金 20,590.40 20,642.83 / 合计 90,890.40 84,642.83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序 项目总投资额 变更后拟投入募 变更后项目达到预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集资金(万元)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石材产业项目 23,550 22,000 2017 年 8 月 31 日 2 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园项目 17,000 17,000 2018 年 6 月 30 日 收购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85% 3 29,750 25,000 / 股权 4 补充流动资金 20,590.40 20,642.83 / 合计 90,890.40 84,642.83 2017年7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产的公告》(公告号: 2017-057),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浮产业园项目”已投产。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产业园项目” 的建设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0日。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200万 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9年5月28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 至公告日,实际已用于暂时补流募集资金13,800万元。 (三)募集资金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26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4,709,694.06元(含利息等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表: 3/7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余额(元)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14,585,672.38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 62,895.64 广东云浮洪涛高新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 11,010.25 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50,115.79 合计 14,709,694.06 上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加上已用于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13,800万元,截至 2019年12月26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152,709,694.06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截至2019年12月26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项目投资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后续安排 项目余额 号 资金 集资金 进度 用状态日期 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 1 22,000 16,694.55 75.88% / 拟结项 5,305.45 石材产业项目 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园 2 17,000 9,982.70 58.72% 2019/12/30 拟终止 7,017.30 项目 收购上海学尔森文化传 3 25,000 25,000.00 100.00% / 已完成 0 播有限公司 85%股权 4 补充流动资金 20,642.83 20,642.83 100.00% / 已完成 0 合计 84,642.83 72,320.08 12,322.75 三、拟结项及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原因及资产处置说明 (一)云浮产业园项目的实施情况、结项原因 本项目在广东云浮新建高新石材产业项目,生产大理石规格板、花岗石规格 板、工艺异型石材和线条加工,满足公司对中高档石材原材料的采购需求。主要 新建大板、规格板车间,工艺车间,排版、验货车间,荒料储存场及石材展厅等。 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对中高档石材的控制力度,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工程整体 装饰配套能力。同时,在原材料产地加工中高档石材,其高附加值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也将产生显著的带动作用。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石材 产业园有限公司实施此项目。 公司在云浮产业园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加强 项目的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合理降低了成本和费用,最大限度 4/7 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截至2019年12月26日,“云浮产业园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694.55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5,305.45万元。 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 (二)天津产业园项目的实施情况、终止原因及相关资产处置说明 本项目在天津新建洪涛装饰产业园项目,新增移动家具(床架、会议台、餐 台、休闲椅等)、部分固装家具(软饰品、床屏、花格、屏风等)、游艇木质饰 品等产品的生产,增加公司配套木制品的品种;扩充部分固装家具(饰面板、高 柜、矮柜、线条等)的产能,供应公司北方区域的建筑装饰工程。在丰富产品序 列的同时扩充部分产品的产能,满足公司对木制品原材料的采购需求。主要新建 木皮车间、备料车间、木工车间、打磨车间、油漆车间、包装车间及样板车间等。 项目立项后,恰逢天津市滨海新区管理机构改革,项目“建筑规划许可证” 在原管理机构尚未办理完毕,所有程序重新申报,耗费较长时间,并影响后续各 项行政许可证的办理。至2015年9月,公司办理完“合理用能行政许可证”和“建 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7月主体完工。 2017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 战”的要求,同时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环 境保护等十部委和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市启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先 后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 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京津冀及 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开 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数次停工以 支持政府工作。项目前后停工总计逾六百天,严重影响项目进展。经综合考虑, 公司决定终止“天津产业园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26日,“天津产业园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982.70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7,017.30万元。项目现已完成两座厂房、一座办公楼。项目终止后,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进行合理处置,择机出售或出租相关资产,并将 5/7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公司拟将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后的结余资金及后续收到利息全部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尚未归还的 暂时补流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实施,具体金额以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准。上述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在结余募集资金 全部转出后予以注销。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按现行有效的法 律规章和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则要求对公司的风险投资和财务资助进行规范。 五、拟结项及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 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 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结项或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 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 次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 同意将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6/7 公司本次结项或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基于对募投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后做出的适当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结项及终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结项及终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结项及终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