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01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洪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查阅公
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从业经验、详细的
工作经历等情况后作出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
的要求,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提名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提名补选赖玉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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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 侠 赵庆祥 池朝福
日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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