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10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
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
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
求。
公司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二、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做
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赖玉珍 赵庆祥 池朝福
日期:2022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