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照《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召开
会议名称 召开方式 会议议题
号 时间
以现场和通
五届监事会 2021 年 3
1 讯相结合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月 10 日
式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21 年 4
2 会第十一次 现场方式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月 27 日
会议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2021 年 5
4 会第十二次 现场方式 1.《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月 17 日
会议
第五届监事
2021 年 5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5 会第十三次 现场方式
月 20 日 金的议案》
会议
1
序 会议召开
会议名称 召开方式 会议议题
号 时间
第五届监事
2021 年 5
6 会第十四次 现场方式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月 28 日
会议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
第五届监事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8
7 会第十五次 现场方式 4.《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月 26 日
会议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核实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2021 年
以现场结合
8 会第十六次 10 月 29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讯方式
会议 日
1.《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第五届监事 2021 年
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9 会第十七次 11 月 25 现场方式
2.《关于向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会议 日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第五届监事
10 12 月 22 现场方式 1.《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会第十八次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
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
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1 年的工作中,
2
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本年度没有发现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
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
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募集资金的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
务相关的经营生产,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将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同时公司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原计划的
2021 年 8 月 31 日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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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
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
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22 年的主要工作计划如
下:
1、公司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 2022 年的经营计划,认真执行监督职能,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
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2、认真履行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加强
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关注;
3、加强监事的学习培训,更好地为股东服务。公司监事将进一步学习国家
颁布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在公司治理中发挥
专业的监督、检查作用。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股
东利益最大化。
2022 年,监事会每位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
特此报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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