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洪涛股份 股票代码:002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刘年新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陈远芬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股份变动:因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导致持股比 例变动。 签署日期:2022 年 7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洪涛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洪涛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二)...................................................................................................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年新、陈远芬 公司、洪涛股份、上市公司 指 洪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洪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刘年新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30119560922***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任职情况:刘年新先生最近五年担任洪涛股份董事长。 (二)陈远芬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142519620303***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任职情况:陈远芬女士最近五年未担任洪涛股份董事、监事、高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刘年新先生与陈远芬女士为配偶关系,为法定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股东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的计划安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共计 持有洪涛股份股份 373,351,143 股,占当时洪涛股份总股本的 3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年新及陈远芬共计持有洪涛股份股份 395, 386,478 股,占当时洪涛股份总股本的 24.7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 士自前次收购报告书(2017 年 5 月 12 日)起,其拥有公司股份权益变动的具体情 况如下: (一)主动增持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期 届满及增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 远芬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2,035,335 股,增持完成后,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 5,386,478 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249,438,640 股的 31.65%。 (二)股权激励导致的变动情况 1、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6)。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数量为 4,265.2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3 月 9 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9 日。本次授予前后,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2、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公司回购并注销未达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 股权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6.60 万股,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在 4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前后,刘年新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3、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暂缓 授予部分股份数量为 1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5 月 2 5 日,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部分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0 日。本次授予前后, 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4、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 留股份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分 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预留股份实际授予 33 名激励对象共计 44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本次授予前后,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陈远芬女士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5、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 励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公司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共计 8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4 万股,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回购注销登记。本次注销前后,刘年新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6、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剩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鉴于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 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部分或所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实际授予 10 名激励 对象共计 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8 年 2 月 9 日,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3 月 26 日。本次授予前后,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持股数量未发生变 动。 7、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完成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股权激励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公司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共计 7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6 万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预 5 留激励对象共计 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 万股。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回购注销登记。本次注销前后,刘年 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8、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编号:2021-079),公司完成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份共计 1,612.44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本次授予前后,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陈远芬女士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三)可转换债券转股导致的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96 号”文核准,深圳洪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开发行了 1,200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 16]537 号”文同意,公司 12 亿元可转债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洪涛转债转股期为 2017 年 2 月 6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截至 2022 年 7 月 8 日, “洪涛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331,250,475.00 股。 综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合计持股比 例由 30.00%被动稀释至 24.76%,合计持股比例减少 5.2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 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当时总股本 占当前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 93,230,363 7.49% 97,426,295 6.10% 刘年 件股份 新 有限售条 279,691,080 22.47% 292,278,885 18.30% 件股份 陈远 无限售条 429,700 0.03% 5,681,298 0.36% 芬 件股份 合计 373,351,143 30.00% 395,386,478 24.76%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 质押占其所 质押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刘年新 389,705,180 24.40% 244,580,000 62.76% 15.32% 陈远芬 5,681,298 0.36% 合计 395,386,478 24.76% 244,580,000 61.86% 15.32%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年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远芬女士 质押股份 244,58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62.76%,占其和一致行动人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61.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32%。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行为。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 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 司 地 股票简称 洪涛股份 股票代码 002325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刘年新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一)名称 人注册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 陈远芬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二)名称 人注册地 增加√(虽持股数量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量变化 减少□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 大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 权益变动方式(可 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因公司 多选) 可转换公司债转股、股权激励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373,351,143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 30.0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395,386,478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24.76% 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增加 22,035,335,股变动比例:下降 5.2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变动期间:2017 年 5 月 12 日至 2022 年 7 月 8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权益变动方式:增持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导致持股 时间及方式 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减持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否√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年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日期:2022 年 7 月 11 日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二)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远芬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日期:2022 年 7 月 11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