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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2-06-26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2-2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 时,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2 年
6 月 18 日通过传真和电邮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
董事 8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经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药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
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浙江永太药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永太药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州永太医化有限公司(暂定名)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设立“山东滨州永太医化有限公司”
(暂定名),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有机中间体研发、制造和销售(具
体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州永太医
化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周智华先生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同意陈丽萍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聘任的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
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董事会聘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6 月 27 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周智华:
    男,42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在读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
    2011 年 3 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3 月在康化(上海)
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1 年 12 月到 2010 年 5 月在浙江中贝九洲集
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任财务部经理等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丽萍:
    女,30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
究生学历,2010 年 11 月至今在公司工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邮政编码:317016
    联系电话:0576-8558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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