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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9-11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2-3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9月11日上午9:00,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9
月1日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举手表决,会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本议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
债券发行条件。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3.9亿元),一次或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
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且发行完毕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本次发

                                   1
行前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0%。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
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流动资金。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上市交易场所

                                  2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
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
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
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
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
市地点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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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
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公司债券发
行工作;


    6、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


    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
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
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12日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2-33号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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