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人,日信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日信证券”或“保荐人”)对永太科技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本为 10,000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09]1271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上市后公司 总股本为 13,350 万股。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永太科技总股本为 24,030 万股。 二、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包括基于该部分股份的转增、配股等方式而增持的股 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 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说明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1,6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2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18人。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 王莺妹 67,860,000 67,860,000 2 何人宝 63,000,000 63,000,000 3 临海市永太投资有限 18,000,000 18,000,000 公司 4 钟建新 5,400,000 5,400,000 5 罗建荣 1,260,000 1,260,000 6 章正秋 900,000 900,000 7 潘永清 900,000 900,000 8 陈丽洁 900,000 900,000 9 潘官友 900,000 900,000 10 郑梦婕 540,000 540,000 11 刘荣君 360,000 360,000 12 武长江 360,000 360,000 13 项玉燕 270,000 270,000 14 郑勇 270,000 270,000 15 阮道美 180,000 180,000 16 倪朋国 180,000 180,000 17 邵鸿鸣 180,000 180,000 18 何沪东 180,000 180,000 合计 161,640,000 161,640,000 注:王莺妹女士持有股份 67,860,000 股,其中合计质押 44,050,000 股(详见 2012-15 号和 2012-41 号文);何人宝先生持有股份 63,000,000 股,其中合计质押 41,000,000 股(详见 2012-34 号和 2012-45 号文);临海市永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8,000,000 股,已合计 质押 18,000,000 股(详见 2010-47 号和 2011-05 号文),以上质押股份在解除限售后质押 冻结状态保持不变。 四、对有关证明文件的核查情况 为了核查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情况, 保荐人重点核查了以下相关文件: 1、永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永太科技提供的对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说明; 3、《公司章程》。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本保荐人对永太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郝 群 李峰立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