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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10-22  

						股票代码:002326            股票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4-6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决定,于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
事会召开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
11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15:00至2014
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诉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

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登记时间 : 2014 年 10 月 4 日— 6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浙江永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311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100      表示对以下议案 1 至议案 4 统一表决                       100.00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3.00

  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
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 1 至议案 4 中的一项或
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 1 至议案 4 中已投票表决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
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 1 至议案 4 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
订)》,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 13:00 即
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
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11 月 6 日
15:00 至 2014 年 11 月 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
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关辉、戴涛、陈丽萍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22 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
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