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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1-08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4-6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11 月 7 日 13:30,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独立董事刘元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张方先生出席并行使

表决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

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
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见 2014 年 11 月 8 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何人宝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任陈丽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任
人事行政总监),聘任周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智华先生因公司岗位调整
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陈丽洁女士为提名人选,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同意 8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