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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11-1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太科技
股票代码:00232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王莺妹
基本情况:女,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260319650816****,
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县前社区西苑新村;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因非公开发行股份使公司股份增加,王莺妹女
士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何人宝
基本情况:男,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260319650525****,
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西苑新村;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因非公开发行股份使公司股份增加,何人宝先
生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26日在临海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设立,注册号331082000005308。住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
园区;法定代表人姓名:王莺妹;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
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投资业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营业
期限:自2007年2月26日至2027年2月25日。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因非公开发行股份使公司股份增加,浙江永太
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签署日期: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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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永太科技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永太科技向江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57,029股,每股
价格15.08元;因王莺妹女士及何人宝先生以及其控制的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本次发行后持有的永太科技股权比例将从发行前的
56.80%的降至发行后的48.71%。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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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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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莺妹女士、何人宝先生

永太科技、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永太控股                      指      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王莺妹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士、何人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变
                                      动的权益变动行为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动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长江保荐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指
                                      (2011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登记公司                      指
                                      分公司
                                      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记名式人民币普通
A股                           指
                                      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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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王莺妹: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260319650816****,
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县前社区西苑新村;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发行人董事长,台州市人大代表、临海市政协委员。1987年至1992年,任
黄岩化工四厂技术员;1992年至1997年,任临海市星辰化工厂厂长;1997年至
1999年,任临海市永利精细化工厂厂长;1999年至2007年,任永太化工、永太
化学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何人宝: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260319650525****,
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西苑新村;EMBA,高级工程师。现任发行
人董事、总经理。1981年至1992年,任黄岩农药厂技术员;1992年至1997年,
任临海市星辰化工厂副厂长;1997年至1999年,任临海市永利精细化工厂执行
董事;1999年至2007年,任永太化工、永太化学董事、总经理;2007年至今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

    3、永太控股于 2007 年 2 月 26 日在临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注册
号 331082000005308。住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莺妹;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实收资本:10,000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公司;经营范围:投资业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营业期限:自 2007 年 2 月 26
日至 2027 年 2 月 25 日。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王莺妹女士持股比例为 27.76%;何人宝先生持股比例
为 21.68%;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7.36%,其中永太控股由王莺妹、
何人宝夫妻二人共同全资所有。鉴于王莺妹、何人宝两人系夫妻关系,且合计控
制发行人 56.80%的股份,因此王莺妹、何人宝夫妇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
制人,其在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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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王莺妹女士、何人宝先生最近五年之内均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
未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而接受过处罚,最近三年没
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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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公司向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计 6 名交易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55.7029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449.4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
28,505.1029 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有助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

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
公司权益的具体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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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永太科技的总股本为 24,449.4 万股,王莺妹女士直接
持有本公司 27.76%的股份,何人宝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21.68%的股份,王莺妹、
何人宝夫妻二人通过其共同全资子公司永太控股持有本公司 7.36%的股份。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莺妹女士及何人宝先生合计直接/间接持有公司 56.80%的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 28,505.1029 万股;王莺妹
女士及何人宝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发行前的 56.80%下降
至 48.71%,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名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王莺妹           67,860,000       27.76%    67,860,000   23.81%

          何人宝           53,000,000       21.68%    53,000,000   18.59%

         永太控股          18,000,000        7.36%    18,000,000    6.31%

           合计           138,860,000       56.80%   138,860,000   48.71%

二、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发行中,永太科技向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6 名对象合计发行
4,055.7029 股,募集资金 611,599,997.32 元。王莺妹女士、何人宝先生及夫妻二
人共同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永太控股因未参与本次发行而导致其持有的永太科技
股权比例被摊薄。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莺妹女士及何人宝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138,860,000 股,其中限售股份 93,895,000 股。

     王莺妹女士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59,400,000 股,何人宝先生已累计质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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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共 51,000,000 股,夫妻二人共同控制的全资子公司永太控股已累计质押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 18,000,000 股。除此以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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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
没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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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
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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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莺妹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人宝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莺妹



                                                   时间: 201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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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 备查文件地址: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联系人:关辉、戴涛、陈丽萍

     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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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
                                                           区

股票简称                 永太科技             股票代码                002326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        王莺妹、何人宝            信息披露义   西苑新村
人名称              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
                                                           区
                 增加 □ 减少 □              有无
拥有权益的股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非公开发行,被动摊薄)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38,860,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6.8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138,860,000 股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48.71%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8.09%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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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莺妹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人宝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日期:201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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