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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高管买卖股票情况公告2014-11-28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4-8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买卖股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 年 11 月 27 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
悉副总经理章正秋先生在股票交易过程中发生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造
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买卖股票的情况
    2014 年 11 月 24 日,章正秋先生的夫人在使用章正秋先生账户进行股票交
易时误操作委托买入公司股票 2000 股,并立即进行撤单操作,实际买入公司股
票 400 股,成交价格 16.17 元。11 月 25 日,章正秋先生的夫人卖出公司股票 100
股,成交价格 16.12 元。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之上的股东,将其所持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
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此次买卖发生前,章正秋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15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53%,该部分股票是因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之一,于 2014 年 3
月 18 日获授,目前该部分股票仍在锁定期内。
    二、本次违规事项的处理情况
    章正秋先生买入公司股票 400 股,卖出公司股票 100 股未取得收益。
    章正秋先生就此次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
做出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 47 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
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同时,本人今后将加强学习,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法
律法规,坚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有关法规的学习,
同时要求以上人员的关联人遵守上市公司法律法规,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