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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15-04-17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5-4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
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具体发行规模
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中期票据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
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

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7、发行时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
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

对外投资、补充流动资金。

    二、决策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
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
与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
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
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
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
及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