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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1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4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莺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丽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倪晓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5,124,865.03          178,172,492.10                     54.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8,205,194.25            12,322,670.43                   21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7,794,984.04            10,643,765.44                   255.0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8,344,529.96            93,367,464.11                   -58.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4                    0.050                    168.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4                    0.050                    168.00%



                                                     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4%                      1.20%                          1.0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532,215,006.63          2,518,185,780.75                           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30,538,780.98          1,689,114,056.92                           2.4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8,922.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39,295.8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44,00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6,535.7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7,472.61

合计                                                                         410,210.2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2,38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莺妹              境内自然人          23.79%         67,860,000        50,895,000           质押            60,200,000

何人宝              境内自然人          18.58%         53,000,000        39,750,000           质押            24,000,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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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控股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6.31%       18,000,000                0      质押                18,000,000
限公司

华夏成长证券投
                        其他          1.72%        4,905,435                0
资基金

中广核财务有限
                     国有法人         1.63%        4,639,655         4,639,655
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
                     国有法人         1.52%        4,345,623         4,345,623
份有限公司

东海基金-工商
银行-东海基金
                        其他          1.51%        4,310,412         4,310,412
-银领资产 1 号
资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五
                        其他          1.51%        4,310,345         4,310,345
零二组合

江信基金-光大
银行-江信基金
                        其他          1.51%        4,310,345         4,310,345
浙信亿润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

江信基金-光大
银行-江信基金
                        其他          1.51%        4,310,344         4,310,344
星通浙信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1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00

王莺妹                                                              16,96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965,000

何人宝                                                              13,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50,000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4,905,435 人民币普通股             4,905,435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3,231,665 人民币普通股             3,231,665

钟建新                                                               1,564,908 人民币普通股             1,564,908

贾夏                                                                 1,371,705 人民币普通股             1,371,705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
                                                                     1,223,450 人民币普通股             1,223,450
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99,801 人民币普通股             1,199,801
-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

                                                    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何人宝先生与王莺妹女士是夫妻关系,两人持有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除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此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余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前
说明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贾夏女士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371,705 股。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本期较上期下降 44.11%,系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背书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本期较上期增长 219.63%,系报告期内随生产、销售规模扩大,预付材料款相应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本期较上期增长 349.84%,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计提利息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本期较上期增长 92.54%,系报告期内应收出口退税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本期较上期下降 37.23%,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减少所致;
 6、预收款项本期较上期增长 238.16%,系报告期内收到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本期较上期下降 48.72%,系报告期内支付杭州中昊所致;
 8、长期借款本期较上期增长 118.42%,系报告期内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9、专项储备本期较上期下降 62.39%,系报告期内安全生产费使用增加所致;
 10、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增长 54.41%,系报告期内生产、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11、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增长 53.84%,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相应成本也增加所致;
 1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长 91.58%,系报告期内增值税增加所致;
 13、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 54.44%,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相应运费增加所致;
 14、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下降 106.71%,系报告期内银行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期下降 90.86%,系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汇率变动所致;
 16、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下降 44.04%,系上期公司出售永飞化工股权收益所致;
 1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长 58.58%,系报告期内递延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长 601.7%,系报告期内捐赠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下降 58.93%,系报告期内随生产规模扩大,
       支付货款、职工薪酬、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下降 302.09%,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 214.44%,系报告期内收到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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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本人将不在
                                                      中国境内外直
                                                      接或间接从事
                                                      或参与任何在
                                                      商业上对公司
                                                      构成竞争的业
                                                      务及活动或拥
                                                      有与公司存在
                                                      竞争关系的任
                                                      何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
                                                      权益;或以其他
                                                      任何形式取得
                                                      该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王莺妹、何人宝                    2009 年 12 月 03 日     长期     严格履行承诺
                                                      控制权;或在该
                                                      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中
                                                      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或核心技
                                                      术人员。2、本
                                                      人愿意承担因
                                                      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公司造成
                                                      的全部经济损
                                                      失。本人在持有
                                                      股份公司 5%
                                                      及以上股份时,
                                                      本承诺为有效
                                                      之承诺。


                                                          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锁定
                             公司董事、监 36 个月,其后
                             事、高级管理人 在任职期间每 2009 年 12 月 03 日          长期        严格履行承诺
                                  员          年转让股份不
                                              超过所持股份
                                              总数的 25%。

                                              本股东与股份
                                              公司之间的一
                                              切交易行为,均
                                              将严格遵守市
                                              场规则,本着平
                                              等互利、等价有
                             王莺妹、何人
                                              偿的一般商业
                             宝、浙江永太控
                                              原则,公平合理
                             股有限公司(原
                                              地进行。本股东 2009 年 12 月 03 日      长期        严格履行承诺
                             企业名临海市
                                              保证不通过关
                             永太投资有限
                                              联交易取得任
                                公司)
                                              何不当的利益
                                              或使股份公司
                                              承担任何不当
                                              的责任和义务,
                                              否则愿意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1、未来三年,
                                              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股票、现
                                              金与股票相结
                                              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或者采取
                                              其它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现
                                                                                   2013 年-2015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公司         金分红优先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                    严格履行承诺
                                                                                       年
                                              其他分红方式。
                                              具备现金分红
                                              条件的,应当采
                                              用现金分红进
                                              行利润分配。采
                                              用股票股利进
                                              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
                                              成长性、每股净


                                                  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
                                               2、未来三年
                                               (2013-2015
                                               年),公司每年
                                               度进行一次利
                                               润分配,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根
                                               据实际经营情
                                               况,公司可以进
                                               行中期分红。3、
                                               根据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弥补
                                               亏损、足额提取
                                               法定公积金等
                                               以后,在公司盈
                                               利且现金流满
                                               足公司持续经
                                               营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
                                               2013-2015 年连
                                               续三年内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
                                               于该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5%。

                                               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之激励
                                               对象认购公司
                                               限制性股票的
                                               资金全部自筹,
                                               公司承诺不为
                                        公司   激励对象依本 2013 年 12 月 21 日       长期     严格履行承诺
                                               计划认购限制
                                               性股票提供贷
                                               款或其他任何
                                               形式的财务资
                                               助,包括为其贷
                                               款提供担保。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50.00%    至                         180.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7,782.40   至                         8,716.29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12.96
(万元)

                                             公司 2015 年 1-6 月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尤其是索非布韦关键中间体项目订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实现好于预期,因此归属上市公司的利润同比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莺妹


                                                                                                2015 年 4 月 1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