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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更新后)2015-05-16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5-5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

   定,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公司”或“甲方”)

   与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产业投资”或“乙方)旨在推动

   永太科技车联网产业发展作的框架性合作,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交易双方具体

   金额与合作项目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署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

   3、乙方即北汽产业投资是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由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汽集团”)全资设立的子公司,是北汽集团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的唯一平台,乙方通过

   下设的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国内第一只专业的车联网产业

   投资基金——深圳前海车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目前乙方管理的基金规模超

   过200亿元;

   4、甲乙双方拟在车联网等相关行业中发挥各自优势,重点针对车联网技术和业务层面、

   车联网企业投资及产业整合、股权层面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度合作,围绕彼此公司既定

   的战略发展方向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提高和巩固行业地位,实现双方合作

   共赢;

   5、甲乙双方未来将在资本层面展开持续深度合作,甲乙双方将联合发起一支主要投向
   车联网领域的投资并购基金,对车联网产业进行深度整合,力争打造一个车联网生态

   圈;乙方也会积极参与及配合甲方在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活动,不断深化双方在股

   权层面的合作,建立更紧密联系纽带。

   6、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战略合作目的

    目前我国车联网的渗透率不足7%,未来几年虽然会出现快速增长,但我国车
联网真正普及的时代才刚刚开始:2013年2月5日,国务院正式出台《国务院关于
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车联网应用作为物联网的核心应用来
扶持;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制定‘互
联网+’行动计划。车联网正得到来自国家层面的更多鼓励与扶持,迎来广阔的
发展空间,其市场规模预计从2011年的782.9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13,504.6亿元。

    永太科技与北汽产业投资期待把握发展机遇,力图通过此次战略合作,能够
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的各自资源和优势,围绕双方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在车
联网等相关行业内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加快推进永太科技车联网产业
发展,并进一步增强永太科技车联网业务盈利能力,力争成为甲方未来可持续发
展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二、合作方介绍

    北汽产业投资是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由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汽集团”)全资设立的子公司,是北汽集团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的唯一平台,
乙方通过下设的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国内第一只专
业的车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深圳前海车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目前
乙方管理的基金规模超过200亿元。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 战略目的

    甲乙双方期待通过此次战略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合作双方的各自资源和优
势,围绕双方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在车联网等相关行业内开展投资、并购、
整合等业务,加快推进甲方车联网产业发展,并进一步增强甲方车联网业务盈利
能力,力争成为甲方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二) 合作宗旨

    2.1甲乙双方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特
长及优势,在车联网等相关领域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竞争
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提高效率、共同发展与实现双方共赢是双方合作的目标
和根本利益。

    2.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
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优势互补。

    2.3本协议为战略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
相关具体合作项目合同的基础。

    (三) 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拟在车联网等相关行业中发挥各自优势,重点针对车联网技术和业
务层面、车联网企业投资及产业整合、股权层面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度合作,围绕
彼此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提高和巩固公司行
业地位,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四) 合作内容

    基于甲乙双方在车联网技术和业务层面、对车联网企业投资、产业整合和股
权层面合作发展达成的共识,甲乙双方自愿以自身的资源及优势进行合作,具体
合作内容如下:

    4.1乙方将作为甲方的咨询顾问,将定期指派专门人员与甲方下属车联网企
业进行车联网方面的技术交流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的研讨,利用各自资源和优势在
车联网业务方面展开深度合作。甲乙双方将秉持友好合作的态度来共同商议咨询
顾问费用。

    4.2乙方将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协助甲方进行车联网领域的投资并购活动。
甲乙双方目前正在联合对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并购整合,未
来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强对车联网企业进行联合投资并购;甲方将协助推进乙
方正在进行的车联网产业整合行动,并对乙方投资的车联网优质龙头企业进行股
权收购;乙方将全力配合甲方对车联网产业进行战略布局的规划,抓住今后车联
网产业蓬勃发展的机遇,尽快使得车联网业务成为甲方新的重要盈利来源,以甲
方为核心打造一个完整的车联网产业生态圈,使甲方成为具有鲜明“车联网”概
念的上市公司。甲乙双方将秉持友好合作的态度来共同商议财务顾问费用。

    4.3甲乙双方未来将在资本层面展开持续深度合作,甲乙双方将联合发起一
支主要投向车联网领域的投资并购基金,对车联网产业进行深度整合,力争打造
一个车联网生态圈;乙方也会积极参与及配合甲方在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活
动,不断深化双方在股权层面的合作,建立更紧密联系纽带。

    (五) 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2015年5月15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合作期限届满
前一个月内,未经一方书面提出异议,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壹年。

四、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北汽产业投资作为北汽集团对外投资和资本运作的唯一平台,并拥有国内第
一只专业的车联网产业投资基金,在车联网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产业背景、丰富
的管理运营经验及项目渠道与强大的资金实力与项目遴选渠道。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藉由北汽产业投资所给予的全方位支
持,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进而强化美赛达在车联网领域的竞争实力,对于公司
发展壮大车联网业务,推进未来战略布局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
性。关于此次战略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之战略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