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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2015-05-21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5-6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2015 年 5 月 18 日、2015 年 5 月 19 日、2015 年 5 月 2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收购上海浓辉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该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详见《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车联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及《关于拟收购重庆和亚化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股权暨受让重庆和亚化医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认缴出资额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5 月 21 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的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7、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8、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
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