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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启创化工有限公司的公告2015-08-04  

						证券代码:002326          公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江苏启创化工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概述
    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根据浙江永
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产品线整合需要和发展规划,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
江苏启创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滨海永太”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苏启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启创” )。吸收合并完成后,滨海永太继续存续经营,江苏启创原有的独
立法人资格被注销。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滨海永太将与江苏启创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并实施上
述吸收合并事项。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1、合并方
    公司名称: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整
    注册地址: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人宝
    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研发及其技术转让,化工产品(2,6-二溴-4-硝基苯胺、
3,5-二氟苯胺、2,3,4-三氟硝基苯、2,4-二氯-5-氟苯乙酮、3-氯-4-氟苯胺、4-
硝基间甲酚、4-氟苯酚、2-氟苯酚、1,2-二氟苯、1,3-二氟苯)生产,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2、被合并方:
    公司名称:江苏启创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注册地址: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人宝
    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异丁基乙烯基醚、ADC 发泡剂、5-磷酸吡哆醛、噻氯
匹啶、米氮平、泮托拉唑钠、苯芴醇、莫西沙星、伏立康唑、乙烯基吡咯烷酮)
生产,化工产品销售(除农药及其他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本次合并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由滨海永太整体吸收合并江苏启创。合
         并完成后,滨海永太作为存续方,继续存续经营,江苏启创作为被合并
         方,予以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人员和业务将进入存续方。
    2、公司于 2015 年 1 月向江苏启创部分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授予了部分
         预留限制性股票。根据《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第三十九条“激励对象非因本计划第八条及不符合《实施考
         核办法》规定的条件导致职务变更,但仍在永太科技(包括永太科技及
         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且仍属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内的,其
         所获授的标的股票不作变更,但应按照《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以其变
         更后的职务对其进行考核。”之规定,且公司目前未出现应当终止实施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因被并购方江苏启创的人员进入并购方滨海
         永太而导致职务上变更的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标的股票继续有效。
    3、双方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资产交付合并方的事宜,
       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四、 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