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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2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12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莺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丽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倪晓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214,691,628.67              2,518,185,780.75                       2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07,166,742.84              1,689,114,056.92                        6.9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88,834,244.91                 52.09%       1,112,386,773.26              6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8,604,759.98                 17.17%        129,266,003.71              174.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6,698,017.17             131.34%           124,817,671.91              247.3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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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45,616,543.34                11.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3               15.00%                  0.162                174.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3               15.00%                  0.162                174.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1%               -0.47%                  7.37%                  2.9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8,922.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877,232.8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3,612,803.4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6,845.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728,175.18

合计                                                                       4,448,331.8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3,91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王莺妹                       境内自然人            23.83%   190,355,000             142,766,250     质押        133,092,000

何人宝                       境内自然人            18.58%   148,400,000             111,300,000     质押         87,800,000

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31%    50,400,000                       0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63%    12,991,034              12,991,0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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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2%     12,167,745         12,167,745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
基金-银领资产 1 号资产管        其他              1.51%     12,069,154         12,069,154
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其他              1.51%     12,068,966          7,499,522

江信基金-光大银行-江信
基金浙信亿润 1 号资产管理        其他              1.51%     12,068,966         12,068,966
计划

江信基金-光大银行-江信
基金星通浙信 1 号资产管理        其他              1.51%     12,068,963         12,068,963
计划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
基金-鑫龙 75 号资产管理计       其他              1.31%     10,472,577         10,472,577
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50,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400,000

王莺妹                                                                    47,588,750 人民币普通股        47,588,750

何人宝                                                                    37,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1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4,569,444 人民币普通股         4,569,444

钟建新                                                                     3,5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80,000

陈艳霞                                                                     2,882,900 人民币普通股         2,882,900

陈荷芬                                                                     2,413,864 人民币普通股         2,413,86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85,720 人民币普通股         2,385,720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混
                                                                           1,999,858 人民币普通股         1,999,858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林圆圆                                                                     1,360,5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0,500

                                  何人宝先生与王莺妹女士是夫妻关系,两人持有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除此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余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也未
明
                                  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系报告期内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91.77%,系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606.64%,系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74.54%,系报告期内出口退税增长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62.36%,系报告期内增值税留抵额减少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4.56%,系报告期内对外并购投资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3.43%,系报告期内药业制剂国际化项目投入所致;
8、开发支出期末数较期初增长68.07%,系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35.11%,系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10、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39.04%,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0%,系报告期内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2、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1.69%,系报告期内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13、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48.6%,系报告期内收到客户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4、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6.27%,系报告期内支付税费增加所致;
15、应付利息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4.55%,系报告期内一次性到期支付利息事项减少所致;
16、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43.66%,系报告期内待支付股权转让款和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17、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94.74%,系报告期内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8、预计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100%,系报告期内仲裁事项已完结所致;
19、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2.39%,系报告期内库存股变动所致;
20、股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80.20%,系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1、资本公积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47.21%,系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2、库存股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0.87%,系报告期内第一期股权激励股解禁所致;
23、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66.33%,系报告期内美元汇率变动所致;
24、专项储备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78.07%,系报告期内安全生产费使用增加所致;
25、商誉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0%,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浓辉所致;
26、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2.32%,系报告期内利润增长所致;
(二)利润表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数增长52.09%,系报告期内销售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数增长59.54%,系报告期内因销售增长相应的营业成本也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数增长103.88%,系报告期内销售增加,因此销售运费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数下降114.03%,系报告期内系汇率上升产生的汇兑收益的增加和利息收入的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数下降184.80%,系报告期内坏帐准备计提减少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期数下降766.63%,系报告期内远期外汇合约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数增长121.65%,系报告期内递延收益结转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数减少36.76%,系报告期内捐赠减少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期末数较上期数增长80.69%,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现金流量表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696.49%,系报告期长期股权投资增长、制剂项目投入增长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1077.82%,系报告期内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原定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鉴于6月、7月资本市场环境发
    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决定暂缓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鉴于 6 月、7 月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2015 年 07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于暂缓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暂缓审
    议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其后在任职 2009 年 12                         严格履行
                                                                                                        长期
                        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月 03 日                        承诺

                                       1、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
                                       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
                                       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
                                                                                      2009 年 12                     严格履行
                     王莺妹、何人宝 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                        长期
                                                                                       月 03 日                        承诺
                                       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员。2、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
资时所作承诺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人在持有股份公司 5%及以
                                       上股份时,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王莺妹、何人宝、
                                      本股东与股份公司之间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
                     浙江永太控股有
                                      遵守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
                     限公司(原企业名                                              2009 年 12                        严格履行
                                      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股东保证不通过关联                      长期
                     临海市永太投资                                                 月 03 日                           承诺
                                      交易取得任何不当的利益或使股份公司承担任何
                       有限公司)
                                      不当的责任和义务,否则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未来三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或者采取其它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
                                   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
                                   理因素。2、未来三年(2013-2015 年),公司每年 2013 年 12                          严格履行
                           公司                                                                  2013-2015 年
                                   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根据实    月 17 日                            承诺
                                   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3、根据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提取法定公积金等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满足
所作承诺
                                   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13-2015 年
                                   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5%。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激励对象认购公司限制性
                                   股票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 2013 年 12                           严格履行
                           公司                                                                      长期
                                   计划认购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      月 21 日                            承诺
                                   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复牌或资管账户设立后 90 个交易日内增持公 2015 年 07 2015 年 7 月 13 日 承诺履行
                          王莺妹
                                   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月 11 日   -2015 年 10 月 24 日     完毕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80.00%    至                          10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5,001.63   至                         16,668.48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334.24


                                                公司预计全年销售收入继续稳定增长,因此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比增长较快。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莺妹


                                                                 2015 年 10 月 2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