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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5-12-05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5-13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不超过(含)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
以及新增为滨海永太提供 15,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
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在子(孙)公司经营所需时,公司将在授权额度内和担保期间内为其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及时公告为其实际提供的担保情况。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保证各公司经营资金
需求,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稳定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全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需提交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担
保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资
产质量良好,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
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并提交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公司共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9,000 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拟为全资子公司滨海永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15,000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7.5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5%,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