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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修改发行中期票据暨丰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2015-12-05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5-14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发行中期票据暨丰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降低
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
7亿元)的中期票据,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
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考虑到债券市场环境因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发行中期票据暨丰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
案》,将单一的融资工具“发行中期票据”修改为“发行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
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的一种或多种并存的融资工具,修改后的具
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 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存续期内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不超过上年度末净资产
的40%。


    2、发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授
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单笔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单笔短期融资券发
行期限不超过一年、单笔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在产品注册额度有效期
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择机一次或分期
发行。
    4、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
行;


    5、发行利率:将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利率,由
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对外投资、补充流动资金。


       二、决策程序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
与债务融资工具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
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
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
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
期内及相关事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