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12-05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5-14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 14:30(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
12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15:00至2015
年12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发行中期票据暨丰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
宜的议案》。
议案 1、2 均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
案 2、3、4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
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22 日—12 月 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浙江永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311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7统一表决 100.00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2 《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0
3 《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00
4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00
5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00
6 《关于修改发行中期票据暨丰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7 7.00
相关事宜的议案》
②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
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 1 至议案 7 中的一项或
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 1 至议案 7 中已投票表决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
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 1 至议案 7 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4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
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戴涛、陈丽萍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5 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 《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
议案》
5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发行中期票据暨丰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债务融资
7
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
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