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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12-05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5-14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 14:30(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5年12月2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
12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15:00至2015
年12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发行中期票据暨丰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
宜的议案》。
    议案 1、2 均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
案 2、3、4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

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22 日—12 月 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 1 号浙江永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311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议案1至议案7统一表决                              100.00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2        《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0
   3        《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00
   4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00
   5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00
   6      《关于修改发行中期票据暨丰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7                                                             7.00
          相关事宜的议案》

    ②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
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 1 至议案 7 中的一项或
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 1 至议案 7 中已投票表决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
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 1 至议案 7 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4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
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戴涛、陈丽萍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5 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表决结果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      《关于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
        议案》

 5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发行中期票据暨丰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债务融资
 7
        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
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