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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2016-03-30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6-3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或“公司”)拟与盈科
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资本”)签订《永诚盈富产业并购基金
合作协议》》和《永诚盈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永诚
盈富产业并购基金和永诚盈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均为暂定名,以最终工商
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分别简称“并购基金”和“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的
规模为 10 亿元人民币,资金根据投资需要分期到资,永太科技作为并购基金的有
限合伙人认缴 1.9 亿元人民币,占出资比例的 19%;投资基金的规模为 5 亿元人
民币,资金根据投资需要分期到资,永太科技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
9500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比例的 19%。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
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9 亿
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永诚盈富产业并购基金,以自有资金 9500 万
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永诚盈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
于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及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4、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公司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盈科资本 2%股权,
属于财务性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盈科资本
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主体方情况介绍

     盈科资本(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东浦路156号企展大楼第1号楼21层902单
元

     注册资本:60,055,556元

     法定代表人:钱明飞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9日

     经营范围:企业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盈科资本是一家综合资产管理集团,拥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人资格,主营业务有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基金、投资银行等,
拥有产业投资专业团队、顾问团队近百名,具有丰富的产业投资经验和项目孵化
能力。

     三、基金基本情况

     (一)永诚盈富产业并购基金(拟)

     1、基金规模、出资方式

     基金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资金根据投资需要分期到资。永太科技作为并购
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1.9亿元,占出资总额的19%;盈科资本作为投资基金的普
通合伙人认缴5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可根据基金募集情况和项目挖掘情况
增减出资比例);银行等机构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剩余资金。

    2、存续期限、退出机制

    并购基金存续期为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为2年。存续期满前,经基
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通过修改有限合伙协议的方式延长基金存续期限。

    3、投资方向

    并购基金主要服务于永太科技的核心业务,以与永太科技的主营业务相关
的、能形成规模效应或者协同效应的、行业前景看好、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
的行业或企业为主要的投资方向。重点投资领域为医药、医疗、农药、精细化工
平板显示等永太科技主业上下游及相关行业,或其他符合永太科技战略发展方向
的战略新兴行业。主要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医药、化学药及仿制药等优质
资产,干细胞、基金检测等新型医药、医疗技术,以及移动医疗、健康管理等大
健康领域。投资标的可涵盖未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所挂牌公司(包括新三板公司)
等。

       (二)永诚盈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拟)

    1、基金规模、出资方式

    基金规模为5亿元人民币,资金根据投资需要分期到资。永太科技作为投资基
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95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9%; 盈科资本作为投资基金的普
通合伙人认缴25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可根据基金募集情况和项目挖掘情况
增减出资比例);银行等机构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剩余资金

    2、存续期限、退出机制

    投资基金存续期为7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为2年。存续期满前,经基
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通过修改有限合伙协议的方式延长基金存续期限。

    3、投资方向

    投资基金作为永太科技新兴产业投资的平台,主要方向投资国家战略新兴产
业,且在该行业内具有股权投资价值的优质标的。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永诚盈富产业并购基金

    1、合作方案

    永太科技和盈科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作为永太科技进行产业并购整
合的平台。并购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

    并购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盈科资本(GP),由其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
理事务,投资项目筛选、立项、尽职调查、组织实施、投后监督管理及项目退出
等工作。

    在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由永太科技牵头协调,双方共同负责并购基金的资金
募集工作。在融资意向落实敲定后,随即启动并购基金的设立工作。

    2、决策机制

    并购基金成立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对项目投
资与退出事项做出决策。投决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盈科资本委派2名委员,永
太科技委派2名委员,外聘1名行业专家担任委员。经3名及以上投决会委员同意,
方可做出项目投资及退出决策。并购基金任何一方不设有一票否决权。

    3、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实际出资规模的2%/年收取;

    (2)、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获得固定的预期收益;在每个投资年度结束时,按
照与优先级合伙人约定的年化收益率进行支付;

    (3)、基金托管费、募集费(若有)等在内的其他基金运营费用。

    4、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基金在单个投资项目退出后随即分配收益,不作循环投
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享有固定的预期收益,不参与其他收益的分配。本基金的
基准年化投资收益率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所获得的固定年化收益率,超过部分视
为超额收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整体年化收益率低于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所获
得的固定年化收益率时,不提取绩效费。基金经营期内获得每一笔可分配收益在
扣除上述基金费用后,按如下顺序分配:

       (1)、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优先回收资金;

    (2)、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回收资金;

    (3)、超额收益的分配顺序如下:普通合伙人提取全部超额收益的20%作为
业绩绩效费,剩余部分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5、基金的退出

    (1)、并购基金投资或并购的项目由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优先注
入永太科技。该等项目注入永太科技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
略方向与目的、永太科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监会审核通过等。

    (2)、并购基金投资或并购的项目,如不符合上述注入永太科技的条件,
也可以遵循收益最大化原则,视条件通过新三板挂牌转 A 股、出售给其他产业
集团或上市公司、独立上市或挂牌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二)、永诚盈富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1、合作方案

    永太科技和盈科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作为永太科技进行产业投资整
合的平台。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

    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盈科资本,由其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事
务,投资项目筛选、立项、尽职调查、组织实施、投后监督管理及项目退出等工
作。

    在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由永太科技牵头协调,双方共同负责投资基金的资金
募集工作。在融资意向落实敲定后,随即启动投资基金的设立工作。

    2、决策机制

    投资基金成立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对项目投
资与退出事项作出决策。投决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盈科资本委派2名委员,永
太科技委派2名委员,外聘1名行业专家担任委员。经3名及以上投决会委员同意,
方可做出项目投资及退出决策。投资基金任何一方不设有一票否决权。

    3、基金费用

    基金费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按实际出资规模的2%/年收取;

    (2)、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获得固定的预期收益;在每个投资年度结束时,按
照与优先级合伙人约定的年化收益率进行支付;

    (3)、基金托管费、募集费(若有)等在内的其他基金运营费用。

    4、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在单个投资项目退出后随即分配收益,不作循环投资。优先级有限合伙
人享有固定的预期收益,不参与其他收益的分配。本基金的基准年化投资收益率
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所获得的固定年化收益率,超过部分视为超额收益。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整体年化收益率低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所获得的固定年化收益率时,
不提取绩效费。基金经营期内获得每一笔可分配收益在扣除上述基金费用后,按
如下顺序分配:

    (1)、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优先回收资金;

    (2)、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回收资金;

    (3)、超额收益的分配顺序如下:普通合伙人提取全部超额收益的20%作为
业绩绩效费,剩余部分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5、基金的退出

    (1)、投资基金投资的项目由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优先注入永太科
技。该等项目注入永太科技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方向与
目的、永太科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证监会审核通过等。

    (2)、投资基金投资的项目,如不符合上述注入永太科技的条件,也可以遵
循收益最大化原则,视条件通过新三板挂牌转 A 股、出售给其他产业集团或上
市公司、独立上市或挂牌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盈科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旨在借助盈科
资本作为专业机构对投资标的相关运作的专业性、资源以及融资渠道,为公司在
医药、农药及电子化学品领域的产业整合和新兴产业的投资提供有效支持,加快
实现公司全产业链的规划布局和外延式发展目标;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可分
享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融合所带来的利益,有望实现较高的资本增值收益,增强
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目前上述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尚需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还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同时,该并购基金和投资基金的设立、募集也因未来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
存在一定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